八月二十六日,震惊中国的「杨佳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上海二中院在电子显示牌上打出了「公开审理」,当记者和前来旁听的民众准备登记进入时,法庭又以「这次开庭不对外发放旁听证」,把媒体和民众一并挡在了法庭门外。庭审结束时,五辆黑色轿车驰离,据保安讲,那是前来听审的「重要官员」。
上海二中院秉持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审理工作既要讲法治,也要讲政治」的「八.二八发言」,遵从「审判工作服务于大局、服务于政治」的中国「法治」原则,法官们「守法」悉如儿戏。上海二中院的「公开审理」,「公」到了仅有的几位「重要官员」,判案「黑老包」玩起了「自欺欺人」的政治游戏,这是中国司法的失败。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声称,此案社会影响大,有关部门要求庭审时万无一失」,这段深藏「忌讳」的中国式报道,更让人看得云山雾罩。是谁声称,又是那个部门提出的要求,皆不得而知。做了「丈二和尚」的中国民众,不仅摸不到头脑,更摸不到真相。一个连「法庭」都可以当众撒谎的国家,它拿什么「取信于民」,又拿什么「崛」起?
易水虹
大陆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