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个结石丢了肾 女子状告卫生局
2008-09-25 08:3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俊彦)患者吕开芳去年在深圳广生医院进行左肾切开取石手术时被切除了一个肾脏,她随后调查发现,参与诊断及手术的部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不符合规定,遂将广生医院告上法庭,并向深圳市卫生局举报。久等无果后,又起诉卫生局不作为。前日上午,此案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
吕开芳去年3月在深圳广生医院接受体外碎石治疗无效后,于2007年4月4日在该医院进行左肾切开取石手术。手术过程中,医生以“左肾脓肿”为由将其左肾摘除。手术后,她委托律师调查发现,该院参与原告病案的部分医护人员属于无执业注册、异地执业或者跨专业执业情形。吕开芳认定,取石病例属于非法行医。
今年4月,吕开芳起诉广生医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约38万元。同时,她委托律师向深圳市卫生局举报,请求依法追究广生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久候无果后,8月12日,她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深圳市卫生局行政不作为。
吕开芳的代理律师称,8月18日卫生局出示了两份处罚决定书,给予广生医院警告、罚款3000元及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但原告认为,处罚作出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同时处罚结果不全面、力度不够,因此未撤诉。
昨天庭审中,深圳市卫生局提交了涉案医护人员的相关从医资质证件复印件作为证据。但原告指出,上述人员的从医资格证明材料全部是由深圳广生医院复印并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后提交,卫生局既没有核对原件,也没有与各发证机关核实。
法庭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将于稍后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