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港媒凤凰网刊登了习*近*平的幕僚之一、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的日记。王沪宁在日记中提到法制,他表示,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法制化的过程,没有法治不能说是现代化。此前,习*近*平当局曾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
5月12日,凤凰网刊登了《王沪宁日记五则》。对于法制,王沪宁说,社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法制化的过程,没有法治不能说是现代化。法律在国外是一个天大的规则,任何人不能违背。在中国,法律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地位,法律还只是一个天大的概念,很少有人能说清楚。这就是差别。
王沪宁表示,政府的信誉就是要实践政府对所治理的民众的总体诺言。能否在日常的管理和政府活动中实现政府的诺言,是政府有没有信誉的最基本的因素。政治承诺是一个值得开发的概念,可能是建立中国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
王沪宁在日记中提到法制的问题,与之前习*近*平当局曾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相呼应。
2012年12月,习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提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接着在2013年3月当选国家主席后再宣誓“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
今年2月,北京官方国家级评论署名“国平”发表文章说,习*近*平上台三年来多次提到“依法治国”的说法,从宣誓“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到告诫“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理念新思想”。
阿波罗网白梅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