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民众党强推国会扩权法案,引发数万人抗议、数百位法律学者连署要求退回重审。行政院6日针对立法院会日前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部分条文等案提出覆议。行政院长卓荣泰强调,覆议并非要升高朝野对立,而是盼国会借由宪政运作过程再次审议法案内容,找出符合宪法、国家利益的最大共识。对此,日本资深媒体人矢板明夫表示:“我认为很有道理。和别的民主国家的法律比起来,我认为这次通过的法案,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
就立法院日前三读国会改革相关法案,行政院提出覆议。图:黄建豪/摄(资料照)
矢板明夫在脸书发文写道:“行政院依宪法,对在野党主导通过的‘国会改革法案’提出覆议。提出的七条理由是:1.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2 .混淆双首长制,质询总统违宪。3.无差别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4.漠视正当法律程序,违反程序正义。5.无限期审查人事同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6. ‘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大立院职权。7.‘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
矢板明夫指出:“首先,这么重要的法案,从提出到通过仅仅用了两个多月。途中经过了多次修改,但直到五月中旬为止,连记者们都找不到在审议的法案全文。根本没办法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另外,台湾采用的是‘总统制’,并非议会内阁制。在日本、英国等议会内阁制国家,首相是由国会议员们选出来的、所以应该接受国会的质询。但是,总统制的国家,总统和国会议员都是人民直选的。都有各自的民意基础。”
矢板明夫续指:“如果总统需要被国会质询的话,那么国会议员为什么可以不需要被质询?诬蔑毁谤别人时,还有言论豁免权。非常不公平。还有第五条。如果通过,以后政府就没办法做事。民主制度是‘让执政党做四年事情,做不好就换人’的制度。而不是‘不让执政党做事’的制度。至于‘藐视国会’,没有严谨的定义,最为糟糕。要不要给官员定罪,取决于负责质询的立法委员当天的心情好不好。这种法律实施以后,每个立委都会变成太上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