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不验证身份情况如下:
现场投票:36州要求出示某种证明,不一定要带照片的,水电费账单也可以算数,14州加DC无需证明,签个字就行,无签字核查程序。
邮寄选票:31州要求签字并核对,10州不核对,另有10州附加其他验证办法。
事实:有研究表明不法选票确实存在,虽然到目前为止的数量可能不大。
我的看法:没有带照片身份证件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查验,都有漏洞,完全不查验显然漏洞更大。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显示这个系统存在“窃选”的问题,但“窃选”的可能性确实是存在的,至少在理论上。
因此,通过立法规定投票必须查验身份证件(首选带照片的证件),邮寄选票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发放,这是必要的。我看不出来民主党人有什么理由反对这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