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张女士被退休公职人员打骨折,鉴定为一级轻伤。(网络截图)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张女士被退休公职人员打骨折,鉴定为一级轻伤,并拒绝对方花钱私了。张女士因担心案件会受干扰,上网曝光,警方以“舆情”为由,要求她删帖。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10月23日报导,27岁的张女士说,“我被他们夫妇打成右胫腓骨干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我没别的诉求,就是希望他们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张女士说,打他的夫妇俩据说已退休,原先在市场监管局、电力局上班。鉴定轻伤一级后,他们希望花40万元私了,她不同意。
事情简要经过是,张女士母亲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了间零售店。9月15日早上,张女士和母亲发现店门口停了一辆黑色SUV,“当时应该停了一晚上,想着很快就挪走了,便没在意。”随后,张母开车外出办事,张女士看店。
监控视频显示,上午11时38分许,张母驾车返回到店门口,车辆斜停路旁后,旁边的黑色SUV后备箱处,有一名女子疑在打电话,周围还有一男子。
张母进店约15秒左右,男子走到店门附近。张母出店说,“挪一下车。”男子反问,“我为啥要挪车?”并称张母开车差点把人(疑打电话的女子)刮蹭到,然后质问“是你们家车位吗?”张母表示,是。
11时39分40秒,双方发生言语冲突。40分18秒,黑色SUV一方女子突然掌掴张母,男子随即动手。张女士和张母被拉扯踹打,邻居将双方拉开。
视频中,张女士全程未还手,张母在被掌掴、殴打后有挥臂还击动作。
张女士和母亲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诊断证明》显示,张女士胫腓骨干骨折(右,粉碎性),脑外伤后综合征。张母为头部外伤后反应,颈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张女士向警方申请了伤情鉴定。10月15日《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张女士构成轻伤一级。
期间,有中间人找到张女士,称对方给3万元私了,她们拒绝了。她哥哥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打人男子尚某和女子杨某均被行政拘留,“男的被拘留12天,女的被拘留10天。”
尚某结束拘留后,称花40万元私了,张女士拒绝。
张女士担心此案会受到干扰,“在两人被拘留期间,有中间人带话称,男子尚某系市场监管部门的干部,女子杨某系电力部门的干部。”
她听说,对方处于可刑拘和不可刑拘之间,因而担忧两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于是,她近日通过网络平台投诉,视频有剪辑,主要展示了打人部分,并说明行凶者是市监部门干部尚某与电业部门干部杨某暴力。
10月21日晚,警方打电话要求张女士删帖,“你先删了,这没有商量余地,这涉及到临河区的舆情。”警方还称,会有纪委监委介入调查。但大风新闻记者多方联系,未能从官方渠道获得求证。
据张女士和警方10月中下旬的录音显示,警方称,已按照故意伤害刑事立案。
此事引发网络关注。
有网友说:“小腿上一共两个骨头,一个胫骨,一个腓骨,胫骨可是小腿上的大骨头,是支撑整个上半身的,胫骨粉碎性骨折,都只能算轻伤一级……而且如果骨头不好好长的话,只能一辈子用钢针固定。”
“那是平时嚣张跋扈惯了,退休后尚且如此,在位时还不知道嚣张多少倍。”“轻伤属于刑事案件,没侦破结束不是该拘留的吗?拘留时长算入后续判刑中。轻伤一般6个月到三年吧。”
“谨慎接受赔偿!弄不好就是敲诈勒索!”“如果收了他们的40万,他们反过来就会以敲诈勒索来起诉你,所以只能坚持上诉,不接受私了!”“很多都是这样,反过来告你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