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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坏来自个人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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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许多创造性的整人,无所不用其极的发挥,其实都来自个人的罪恶。

所以,如果不能惩治坏人,坏人会不断滋生。

在大环境下,个人能做什么?是做恶魔,还是做人,是有选择的。但凡选择行凶作恶者,都负有不可推卸的个人责任,他们的罪恶不能推卸给所谓的大环境而不受清算。正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加剧了整个社会和个人的灾难,如果不受清算,下一次祸乱来临,这些人还会选择作恶。

1968年4月29日,蒙冤含屈的北大才女林昭,被判处死刑,在上海龙华执行枪决。

这是谁的决策,又是谁下达的执行命令,至今无人承认,也查不到具体人头。

但有一个细节却是清楚的。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历史的审判》,文章说:林昭就义的详细经过至今无从查考,我们只知道这样一个消息:1968年5月1日清晨,几个“有关方面”的代表找到了她年迈的母亲,宣告林昭已于4月29日被枪决。由于林是“反革命分子”,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

这要怎样恶毒的人,才做得出如此恶毒之事!这种史无前例、闻所未闻的惊世之举,稍微有点良知,稍微有点人性的人,是根本想不出来的。唯有丧尽天良人性泯灭的暴徒,才想得出这种令历史蒙羞、民族蒙羞、国家蒙羞的收费项目。

这绝对是个人恶行,和大环境有什么关系?同样的大环境,别的执行机构收取过子弹费吗?别的机构都不做的事情,唯有某机构别出心裁要做,这不是个人恶行还能是什么?

收林昭子弹费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必须追究,必须严惩,必须由决定者承担个人责任。如果放任不问,会有越来越多的坏人效尤,越来越多的恶行不断滋生。

文革中,有太多的罪恶,就来自个人行为,最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严凤英的死亡。

严凤英是安徽省黄梅戏的著名演员,她演出的《天仙配》可以说家喻户晓。因为她独特的表演艺术,使黄梅戏成为了与京剧、越剧、评剧、豫剧并称的中国五大戏曲剧种,田汉盛赞她是“黄梅戏里的梅兰芳”。

像这样一个只知演戏的艺术家,文革中却被无情批斗。1968年4月5日的省机关报《红安徽》,点名批判严凤英,给她扣上的罪名是反对样板戏。

就在当天,军代表和剧团造反派找到严凤英,逼迫她交代谁是后台,限她在8日前写出交代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严凤英只是一个演戏的,哪有什么后台,你叫她如何交待。在巨大的压力下,严凤英背着家人,服下了100多粒安眠药。等到丈夫王冠亚发现时,她已经人事不省。因为单位拒绝打电话叫救护车,王冠亚只好找剧团周师傅借来板车,在同事的协助下,把严凤英拉到了桐城路口的安徽医学院门诊部。此时已是晚上11点多钟,在急诊室挂号时,医院居然提出要有介绍信才接诊。

无奈之下,王冠亚只好跑回剧团,把军代表刘万泉从床上叫起来,开了介绍信,盖上公章,再飞跑回医院挂号。值班医生这才过来检查,拿起听诊器听了一下,又翻了翻眼皮,说瞳孔已经扩散,门诊部解决不了,只有送住院部。门诊部到住院部有三公里,赶紧打电话联系。

好不容易车来了,车内却没有手术床和抢救设施,王冠亚只能把严凤英抱在怀里,一路摇晃来到住院部。因为内科病房在三楼,没有电梯,是支左的年轻解放军和剧团的一个小伙子,轮流将严凤英抱上了三楼。

找到值班护士长,答复是没有病床了,只能睡在冰凉的水泥地上!

这么折腾来折腾去,把严凤英给折腾死了。

严凤英死后还不到一小时,军代表刘万泉就赶过来了,他借口有人检举严凤英是国民党特务,严凤英是奉了上级指示自杀的,所以要马上解剖,寻找她肚子里的特务器材!

得知要给死去的严凤英开刀,一旁的医生吓坏了,连声推托说:革命的领导同志,我只会按照医书上的步骤给病人手术治病,开膛破肚解剖是法医做的事情。军代表刘万泉闻听大怒:你他妈的是个什么东西!老子又没有叫你给她看病,不就是叫你找她肚里的发报机吗?你这点觉悟也没有吗?开刀、开膛不都是开吗?你到底是开还是不开?

在军代表刘万泉的威逼下,双腿发软的医生找来一把医用斧头,当着众人的面把严凤英的衣服解开,照准严凤英的前胸一斧子劈下去,再一根根砍开肋骨,在胸腔和腹腔里寻找所谓的发报机。结果当然一无所获,只查到100多粒尚未完全消化的安眠药!

当劈到耻骨时,膀胱的尿喷了出来,军代表刘万泉说了一句下流话:“严凤英,我没看过你的戏,也没看过你的电影,今天我看到你的原形了!”

够了!当我们读到严凤英丈夫王冠亚的上述回忆时,军代表刘万泉的所作所为还能算是人吗?说他衣冠禽兽,都是对飞禽走兽的侮辱。

这样的流氓行径,和大环境有什么关系?完完全全就是刘万泉的个人行为。倘若还有半点人性,能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吗?

刘万泉绝非精神病患者,岂能不知发报机根本不能藏于体内。他之所以要将严凤英开膛破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满足他内心兽性的欲望。

对于这样罔顾国法的罪行,理当依法惩处,重拳打击,以儆效尤。然而荒唐的却是,刘万泉竟在这件事发生之后,被评为了“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

不久,上级有关部门听说了刘万泉的所作所为,为避免引发众怒,于是将他调出安徽省保护起来。1976年后,安徽省文化局调查组找到了刘万泉,刘对当年做过的事情供认不讳,但态度无耻,再次摆出一副流氓嘴脸,没有丝毫悔意。

像刘万泉这样的坏人,如果不受惩处,任其逍遥法外,则世道无法彰显公正,坏人还会嚣张跋扈,绵绵不绝,一定要把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汉嘉女1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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