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前政协主席韩勇。
在一审开庭5个多月后,陕西省政协前主席韩勇被判死缓,其被指受贿逾人民币超过2.61亿元。
5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前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前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韩勇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称,1993年至2023年,韩勇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1亿余元。
韩勇2023年10月落马,2024年4月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并移送司法,12月一审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韩勇生于1956年,吉林省九台人。他曾长期在吉林省任职,先后任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吉林省纪委常委、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等职。
2004年7月,韩勇转任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0年12月,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继续兼任组织部部长至2013年7月。
2015年4月,韩勇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明确为正部长级。
2016年1月,韩勇调职至陕西,任中共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2022年1月,他卸任上述职务,同年3月任中共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