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19个月后,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前局长凌成兴一审获刑16年,其被指受贿4311余万元(人民币,下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8余亿元。
5月2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工业和信息化部前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前党组书记兼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前总经理凌成兴受贿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凌成兴被以受贿罪判刑1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法院称,2006年之后,凌成兴利用担任江西省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311万余元。
2015年以来,凌成兴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促成、审议投资并收购股权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8亿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凌成兴1957年10月生,江西上高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凌成兴曾长期在江西任职,先后担任过丰城市市长、江西省经委副主任、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江西省省长助理等职务。2001年任江西省副省长,2006年任江西省常务副省长。
2013年,凌成兴调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直至2018年卸任。
2023年10月,凌成兴被查,成为2021年底以来中共烟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也是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以来首个被查的“一把手”。
2024年4月凌成兴被开除党籍,同年11月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