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参加抗议就抓去医院关起来 中国滥用《精神卫生法》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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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参加抗议就抓去医院关起来 中国滥用《精神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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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精神卫生单位被当局拿来关押“闹事者”图:取自维基百科 by SSYoung CC BY-SA4.0

2010年代以来,中国网络上出现“被精神病”这个词汇。不时传出有许多神智正常的人遭到当局强制送往精神病院“治疗”。英国《卫报》(The Guardian)稍早也揭露中国在《精神卫生法》12年后,非自愿住院现象依旧相当普遍。

报导指出,中国安徽省1位年轻人张坡于1999年因工伤致残,去年6月前往前雇主办公室外抗议,要求增加残障津贴。结果被关进精神病院22天。“我在那里忍受了20多天的羞辱。没有电话,我的皮带和鞋带也被没收了。”张坡说,他被迫服药,每天被绑在床上几个小时。住院三周后,他因“闹事”被判处行政拘留八天。

西安1位名叫张优邈的女士因与父母同住的房舍遭到当局拆除,于2018年8月参加了省政府外的一场小规模抗议活动。遭到逮捕后,张某随后被送往精神病院。她们的手脚被绑在床上,每天被迫吃两次药。张优邈回忆道:“我试着不吞下那些药丸,就把药藏在牙齿和脸颊之间,然后吐出来。”张女士说,警方以其性别认同(张女士认为自己是非二元性别者)可能代表一种精神疾病,要求其父母同意让她接受治疗。张优邈被拘留了七天才被释放,但后来未经父母同意,又被关了15天。医生都很同情她,其中一位医生甚至悄悄地建议,可以向外国申请政治庇护。张某于2023年离开中国,目前正在海外申请庇护。

2024年,深圳律师曾媛砸碎了警察局的一块牌子,发泄她对警察局未能帮助她联系疏远的父亲以及处理她因工作而受到的大量网络骚扰的不满。结果也被关进精神病院4天。曾媛事后将当地警方告上法庭,尽管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裁定曾某的医疗记录和行为“不能完全支持严重精神障碍的诊断”,但曾媛最终还是败诉。

《卫报》的报导指出,中国于2013年通过《精神卫生法》,允许当局在未经当事人或其亲属同意的情况下拘留“闹事者”。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风险,他可能会被强制住院。在中国,许多人担心该体系容易被滥用,因为缺乏制衡。 BBC最近的一项调查就发现,批评中国共产党可能被诊断为患有精神病。

参与“精神卫生法”草拟过程的知名中国律师黄雪涛的黄雪涛律师表示,法律应该进行改革,“‘被贴上精神病标签’背后的想法暗示,剥夺没有精神疾病的人的公民权利是不公正的——但如果一个人真的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剥夺他们的公民权利就是可以接受的。正是这种心态支撑著精神病学体系的结构性陷阱。持有这种信念的人就是同谋。除非从根本上挑战这种信念,否则就不可避免会侵犯人权的精神病学滥用行为。”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新头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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