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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气炸!爆北京法官“卷钜款”潜逃日本 报导遭删
中国媒体财新4日报导,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执行助理法官在中国“五一”假期前,带着人民币数亿元的法院执行款,潜逃到日本。报导已被下架,但仍在微信上引发讨论。

▲第三中院执行助理法官于五一假期前夕,卷钜款潜逃日本。(图/翻摄自第三中院官网)

中国媒体财新4日报导,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执行助理法官在中国“五一”假期前,带着人民币数亿元的法院执行款,潜逃到日本。报导已被下架,但仍在微信上引发讨论。

报导指出,该名执行助理法官名叫白彬,过去就读北京某大学法学院,表现优异,曾在2014届毕业典礼上被法学院院长提及,“白彬去新成立的第三中院(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有这样的培养成绩,我作为院长真的很高兴”。

报导引述消息灵通人士表示,白彬今年年初提出要辞职,但至案发时要求都未获批准;且白彬早准备要潜逃,先前陆续将钱转移至国外,并获得希腊国籍。但事发前女友向友人炫耀,遭人举报,白彬得知被举报后,在五一假期前携家人逃到日本,但目前未掌握其行踪。

报导表示,外界流传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约新台币5.4亿元)、2亿元,还有传言说金额接近3亿元,但目前未有任何消息证实涉案金额数目。有多名受访者称,这笔钜款是来自某个或多个非法集资诈骗案的执行款。

报导说明,执行款是指当事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执行的涉案款(物),包括赔偿费、违约金、偿还借款、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

被执行人须向法院支付执行款,由法院转交给胜诉方,但执行款的管理没有统一规定,基本上是由各级法院设立账户收取款项,过去也曾发生法院款项被挪用的案件。2005年,天津海事法院发生财务人员挪用、贪污约1.2亿元的执行款,凸显法院执行款管理制度的缺失。

尔后,中国修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人员不直接收取现金和票据,若必要直接收取,应当要有至少2名执行人员在场。一名曾在北京法院执行系统工作多年的前法官说,法院执行局人数一向较少,单人执行情况时有发生,只要执行人持有法官证和执行通知单,银行通常都会放行,且执行通知单哪里都能打印。

报导引述多方消息来源称,白彬在执行上发现上述漏洞,透过在线上传送执行单,将执行款转到私人账户。

事发后,时任北京西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平已在今年5月底“空降”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任副院长。报导以“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形容。

在财新记者发稿前,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官网已搜寻不到白彬的相关讯息。

财新针对此事的报导已被下架,但文章仍在微信间流传,有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营的公众号讨论此事,并提出报导疑点。

有文章指出,在编制内的法官如何办理希腊护照,以及白彬如何在被举报后,仍能顺利逃到日本。不过,在社群平台微信上的相关讨论文章持续遭网管删除。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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