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是国家的,国企是个人的":一个反常识却具现实解释力的观察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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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是国家的,国企是个人的":一个反常识却具现实解释力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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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流行一种观点,有人说,如果民营企业赚了钱,就是国家的,如果不赚钱,那就是老板自己的,而国企呢,赚了钱是自己的,失败了是国家的。民企是国家的,国企是个人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网友的论调可不是空穴来风。

这是一种反常识,但却极具深刻洞察力的观点。不信,我们来看看,为啥这么说?

民企的"国家属性"隐性表现

民企,表面上是个人的,但其实,民营企业贡献着‌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镇就业‌,从就业数据来看,这妥妥的是国家属性!

从利润分配层面来看,民企实际税负率普遍达40%-50%(含增值税等间接税),显著高于国企平均35%;科创板企业更需让渡技术专利共享权;换言之,赚钱时,民营企业要交近一半利润收入给国家(各种税+社保),还要配合政策调整(比如教培行业说没就没)。数字背后,是无数个在楼顶徘徊的夜晚,是被压力烧光的头发,是在政策变动中咬牙硬扛的身影。

风险承担层面呢?光伏、教培等行业政策调整时,民企需无条件配合转型,而国企可获得财政贴息等缓冲措施,民营企业亏钱时:老板得自己扛,房子车子都可能赔进去,民营企业家作为社会脊梁表现在:资金链断裂时抵押房产的决绝,在订单消失后跑遍全国的倔强,在厂房被拆后为老员工点亮的那盏灯。

国企的"个人属性"的实证依据

国企,表面上是国家的,但其实很多时候都被管理决策层,各种变相套利,掏空成个人的了。从实际控制权和资源收益分配的利益链条来看,妥妥的是个人属性!

首先,央企高管薪酬已市场化,部分金融国企负责人年薪超千万,与经营风险完全脱钩;赚钱时,领导拿高薪,利润想怎么分自己说了算,亏钱时,国家经常兜底,比如银行坏账最后由财政买单。面对这些以生命为代价,苦心经营,解决民生根本的民营企业家,那些打着为国为民旗号,实则挖空心思,从中渔利的国家蛀虫类的国企老总们是真的不配给他们提鞋‌的。因为这些不需要为自己的决策担责的"人上人"的鞋底,未曾沾过车间油污与讨债路上的尘土;他们的肩膀,从未扛过成千上万的底层家庭的饭碗之重。

其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企管理层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控制超30%决策权案例占比达47%(2024国资委数据)。换句话说,在国企引入民营资本等改革后,有近一半(47%)的企业出现这种情况——虽然表面上国家还是大股东,但通过让员工(主要是管理层)集体持股的方式,这些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已经悄悄转移到了管理层手里。具体表现为:

员工持股变相集权‌:比如10个高管联合持股15%,加上他们掌控的职工持股平台的股份,合计能左右30%以上的重大决策(如并购、人事任免)。

典型案例‌:某省钢铁集团混改后,国家持股51%看似控股,但管理层通过3个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掌控了38%投票权,重大决策需看管理层脸色。

简单说就是:经过改革,很多国企虽然挂着"国有"牌子,但实际已经是管理层说了算。这就像小区物业公司,业主们(国家)股份多,但物业团队(管理层)通过联合小股东拿到了足够的话语权。

症结在哪?

一、制度性套利结构:不公平的游戏规则

民企承担着80%就业却仅获得35%信贷资源,被迫让渡股权换取生存空间。民企用人多但贷款难,动不动就被要求"混改"让出股份。

国企亏再多也能活,靠的是国家给的"免死金牌",国企享有隐性信用担保,债券违约率仅0.3%而民企达8.7%,风险定价机制失效。

二、控制权与收益权错配:权责不对等

民企老板股份越变越少,民企创始人平均持股比例从2015年42%降至2025年19%,国资基金已成最大外部股东群体。国企管理层通过"金股"等设计,在持股不足5%情况下却可以掌握战略决策权。

系统性改革对策

一、给民企"护身符":产权确权革命

保证创始人说了算的权利,建立民企"黄金股"制度,保障创始人核心权益不被稀释。政策大变时给补偿(比如教培行业突然整顿)。设立民企政策稳定性补偿基金,建立突发政策调整的听证制度。

二、让国企自负盈亏:权责对等

将国企获得的土地、信贷等隐性补贴折算为国有资本预算支出,同时,国企领导工资要和业绩挂钩。该破产就破产,别总让老百姓买单!!

与此同时,应该对国企实施"权责对等"改革,管理层须按薪酬比例认购风险保证金。

三、资源分配要透明,退出机制需重构

国企破产标准与民企并轨,取消"特困企业"延续经营特权,国企拿了多少补贴要公开。民企可申请"国家重要战略企业"认定,享受对等保障措施,民企贷款应该和国企一个标准。

(本文数据来源:财政部2024企业负担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圈内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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