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尾不给讨论、不容质疑,充满违宪争议,却有如搭快速电梯一样直达最高楼,这个国会到底在急什么?(摄影:陈恺巨)
千呼万唤,蓝白国会扩权版本终于在立法院会二读时正式曝光了,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也终于可以针对此版本当中的违宪疑虑提出评论。以下分成三大点,一一说明它三读立法后立刻衍生的违宪疑虑在哪里。
第一、蓝白版条文要求总统于每年2月1日向国会递交“国情报告书”并进行“国情报告”;而当立委进行口头提问时,总统应“依序即时回答”。关于国情报告这一条,规定在《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款的寥寥数语:“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
法条上的“得”字,意思是“可以”、“都行”、“让你有空间做选择”。所以《宪法》增修条文的意思是,立法院可以听取总统的国情报告,也可以不用听取这报告,这对总统与立法院这两个宪政机关而言都没有拘束力。《宪法》这样规定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宪法》规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但从没有规定总统要向立法院负责;如果,立法院自己修了一个法,要总统定期向它做报告,而且要接受与行政院长一样形式的备询(法条上写“即时回答”),这等同于另一种总统向立法院负责的形式,那以后行政院怎么办?还要留着行政院长这个职务吗?
很多人都知道在中华民国的实际宪政运作下,行政院长常常只是总统的幕僚长,总统才是背后的“影舞者”,所以,所有在野党(包括以前的民进党)都希望能针对总统做出更多监督。这要求很合理,只是一定要循正途修宪,诸如由总统亲自主持行政院院会,让台湾更倾向或真正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三权分立总统制。尤其三权分立还是民进党长期以来的主张,只要国民党同意,民进党一点都没有拒绝的空间。问题是,一旦三权分立就破坏了国民党念兹在兹的“五权宪法”,老K肯吗?如果不肯,想用这些旁门左道要“总统向立法院负责”,这就是明明白白地违宪。
第二、增定“藐视国会罪”,规定备询者“不得反质询”、“不得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出席委员五人以上连署或附议,经院会决议,得处以罚锾”、“虚伪陈述者,依法追诉其刑事责任”。
藐视国会罪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彻底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所谓的“反质询”、“隐匿资料”、“虚伪答复”、“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全都是不确定的概念,而其定义还完全由立法院的政治力,诸如“五位立委连署”、“院会决议”来决定,也就是说只要掌握国会多数的一方,就可以任意裁罚被质询的官员,此与当年《真调会条例》在国会里创设一个“准司法权”却遭大法官宣告违宪的案例非常类似。事隔20年,立法院又想扮演这样的违宪怪兽。
另一个大问题是二读草案规定备询者:“除为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或依法应秘密之事项并经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绝答复。”也就是说,只要会议主席也反对,行政官员必须依法保密的义务在备询过程是不存在的。例如,徐巧芯日前涉及泄漏我国透过捷克援助的机密,她只要在备询时征得国民党主席同意,备询官员就得径行解密。这不仅视《国家机密保护法》如无物,还以上对下的姿态侵害行政权,其违反权力分立几不待言。
此外,二读草案固然增列官员的救济机制,“得向立法院所在之行政法院提出诉讼”,但这形同是要司法权介入行政、立法两院的之重大争端,既然“藐视国会”没有明确可依据的构成要件,这样的救济几乎是在审查法官的政治意识,实在荒唐无比。
第三、大法官早在585号释宪文里明确赋予立法院调查权的权力,又在633及729号解释文陆续补充,其中还说道:“必要时并得经院会决议,要求与调查事项相关之人民或政府人员,陈述证言或表示意见,并得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罚锾之范围内。”所以,国会可以拥有调查权殆无疑义,甚至也未限制国会不得约询人民。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国会发动调查权的范围,以及被约询调查者的权益保障上。
585号释宪文里规定,(国会)调查之事项必须与其行使宪法所赋予之职权有“重大关联”者,但蓝白二读草案却是“对相关议案或与立法委员职权相关之事项”,“重大”两字不见了,还把“相关议案与立法委员职权相关”分开,明显将可调查权行使范围更加扩大。此外,一旦涉及被调查者隐私、不自证己罪等事项,被约询者理应得以拒绝,但二读草案却交由立法院直接裁罚,这也明显违反大法官释宪的意旨。
大法官早在2004年就做出585号释宪文赋予立法院调查权,立法院之所以迟迟没有立法,不是因为它不想要这个权力,而是调查权入法若没有完整的内控机制(立委伦理与自律规范)配合,一般民众根本不可能接受“立委可以约询裁罚老百姓”这件事。尤其立委的职权包山包海,又使得国会调查权的范围自然可以随立委意志无限调挪,复又以“藐视国会罪”为武器,就成为箝制对抗民进党政府,号令其他四院,恫吓台湾民间社会的“必杀器”。根据这套法理,未来总统若未向立法院递交国情报告,甚至不接受立法院的提问并进而“依序即时回答”,也可能是“藐视国会”可提出裁罚;一旦走到这步,即使“杀伤力不大”,却是“侮辱性极强”,更搞到你天下大乱。
这套国会扩权法案的违宪痕迹班班可考,但从头到尾却不给讨论、不容质疑,有如一台失速列车,直接冲上悬崖,这个立法院到底在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