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为何英国君主制能和平转身,而法国却爆发了暴力革命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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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为何英国君主制能和平转身,而法国却爆发了暴力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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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对秩序与自由至关重要,而大革命毁掉了旧制度与旧秩序,那么社会凝聚职能只好由暴力来执行,暴力会吞噬敌人,也吞噬自己的儿女。

柏克显然低估了法国《人权宣言》的世界意义,也无法了解它对后世的影响。他不可能像我们今天这样拉开与《人权宣言》的历史距离。柏克是1797年去世的,这个时候法国革命的恐怖时期已经过去,离开拿破仑于1799年接管权力还有2年。他事实上甚至没有可能与法国革命本身拉开充分的距离,作出客观冷静的评价。我们今天直接全盘使用柏克对法国革命的意见来评价法国革命的整个历史过程,并不是严谨之举。

该怎么理解法国革命

美国政治学家和政治学家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 Jr.)在《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Social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一书里对法国、美国、中国和其他一些亚洲国家里的不同革命进行了综合的比较研究,他对“法国大革命的起源、进程和结果”的基本认识是:

“对法国漫长的民主之路来说,用暴力摧毁旧政权是关键的一步。在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这一步骤对于法国而言是关键的,因为法国民主所遇到的障碍与英国不同。法国社会并没有也不太可能以英国的方式产生一个具有资产阶级特征的地主所组成的议会。法国过去的历史发展将上层阶级变成了自由民主的敌人,而非民主阵营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民主要在法国取得胜利,那么就需要某些制度作出让步。在这里,我们断言说民主和旧制度之间存在这一关联,并不意味着我们认同如下的一种观点:法国历史注定可以发展成自由民主。有充分的依据表明法国历史的整个进程可能走向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而且,正是因为这一原因,法国大革命才是更加具有决定性的因素”。[5]

摩尔的意思非常清楚:要让法国自动、平稳地产生英国式的自由和民主,好是好,但没有这个可能。英国有制衡君主专制的上层精英力量(贵族和资产阶级),而法国却是非常有效地把这样的力量消灭掉了。于是,当民众革命发生之时,限制君权没办法成为有效选项,只剩下消灭君权这一条独木桥。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如托克维尔所说,法国的君主专制成了它自己的掘墓人。

摩尔指出,与其说法国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如说它是群众起义,起义并没有彻底改变专制,而是把国王的专制变成了新专制。这个看法也与托克维尔的看法一致。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里指出,推动法国革命的观念力量是平等,不是自由。正是因为自由的缺少,“旧制度给大革命提供它的许多形式,大革命只不过又加进了它的独特的残忍而已”。[6]

他沉痛地写道:

(革命)的成功世所未闻……旧的统治者垮台了,但是它的事业中最本质的东西仍然未倒;它的政府死亡了,它的行政机构却继续活着,从那以后人们多少次想打倒专制政府,但都仅仅限于将自由的头颅安放在一个受奴役的躯体上。从大革命开始直至今日,人们多次看到对自由的酷爱时隐时现,再隐再现;这样它将反复多次,永远缺乏经验,处理不当,轻易便会沮丧,被吓倒,被打败,肤浅而易逝。[7]

集权的行政是旧制度留给法国人的最大政治遗产,潜在地影响了大革命从自由要求向暴力专政的转变,也是造成后来法国不断更迭的所有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

法国革命也许不是法国从专制向民主转变的最好方式,但是,历史的转变从来不按人的设计来发展。如果没有法国革命,又是否可能或者会怎样发生这场巨大的历史转变呢?虽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但却引发了摩尔的历史思考。他说:

“如果没有法国大革命,贵族和资产阶级之间的融合可能会继续引领法国走向一条自上而下的保守的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呈现出与德国和日本所发生的情况相似的轮廓”。[8]

但是,历史是没有“如果”的,虽然法国也有资产阶级,但“法国革命并不是一场真正的资产阶级革命。……君主专制主义统治的既往历史阻碍了这一群体的发展,使之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成就这样的历史使命。相反,倒是资产阶级中的另一部分依靠……城市平民的激进运动而夺取了权力”。[9]

法国发生了一场与英国光荣革命完全不同的革命,其中那些由托克维尔和摩尔所揭示的关键因素是在柏克那里找不到的。

今天,赞赏柏克和保守主义的人士欣赏他反暴力的立场:用暴力制造凝聚力必然造成暴力的滥用,典型的例子就是他们所理解的那个暴力的法国大革命。他们同时也欣赏柏克的传统主义立场:传统对秩序与自由至关重要,而大革命毁掉了旧制度与旧秩序,那么社会凝聚职能只好由暴力来执行,暴力会吞噬敌人,也吞噬自己的儿女。分开来看,这两种说法都很在理,也是在历史中反复被印证的。但是,在剧烈的社会变革发生的时候,这两种情况会互相对立,形成两个悖论,第一个是,如果暴力已经变成一个传统和秩序,那么是否要保守这样的传统和秩序呢?第二个是,如果保守主义的反暴力所维护的正是这样的一个暴力的传统与现状,那么反暴力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正是乔治·奥威尔在甘地的和平主义里看到的那种悖论。

奥威尔在《关于甘地的思考》中指出:“英国人对待甘地向来很温和,部分原因是,英国人觉得甘地对他们有用处。”

甘地这样借力打力也许是政治智慧。但是,1942年甘地也用非暴力反抗去对付日本侵略者,那就看错了对象。这不等于说甘地的和平主义完全没有意义,奥威尔说,“甘地的和平主义,在动机上是宗教性质的,但他也主张,和平主义是一种定性技术、一种手段,它能够产生出所希望的政治后果”。

奥威尔并不反对理想的和平主义,但他认为:

“每一个和平主义者都有义务回答的一个问题是:‘犹太人怎么办?你想看着他们被消灭吗?如果你不想,那么怎样才能不通过战争手段来解救他们呢?’我必须得说,我没有从西方哪个和平主义者口里,听到过对这个问题的诚实回答。他们只会敷衍,顾左右而言他。1938年,有人也问过甘地这个问题,他的回答,刘易斯·费舍尔先生所著《甘地与斯大林》一书中有记载。甘地认为,德国犹太人应当集体自杀,这样就能‘唤醒世界和德国人民注意到希特勒的暴行’。战后,甘地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犹太人怎么着都会被杀死,那何不死得壮烈一些呢?费舍尔先生是甘地最热烈的崇拜者,但他听了甘地这番话,好像也惊得目瞪口呆。不过,无论如何,甘地是诚实的。如果你不准备自杀,那就得预备着以其它方式丧命。1942年,甘地呼吁对日本侵略者实行非暴力抵抗时,他已经做好了牺牲数百万条生命的准备”。[10]

柏克反对暴力革命的主张与甘地的和平主义一样,也只是一个理想性的原则,不能把它当作一个能解决所有政治问题的技术性手段,更不能把它变成一个能通行天下的“保守主义”。柏克对法国革命及其暴力的政治伦理批判不应导向刻意回避或否定,而应当着眼于在暴力还没有发生之前,如何在政治生活中降低对暴力手段的依赖,以平等和尊重的方式去对待具体问题。这才政治伦理应当着力的关键。

注:

[1]马克·戈尔迪、罗伯特·沃克勒:《剑桥十八世纪政治思想史》,刘北成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305页。

[2]拉塞尔·柯克《美国秩序的根基》,张大军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8,第349页。

[3]伊恩·布鲁玛:《伏尔泰的椰子:欧洲的英国文化热》,刘雪岚/萧萍译,三联书店,2007年,第55-56,233,235页。

[4] Raymond Williams, Culture and Societ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3, pp.3-19.

[5]巴林顿·摩尔《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王茁、顾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第108页。

[6]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第225页。

[7]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第240页。

[8]巴林顿·摩尔《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第109页.

[9]巴林顿·摩尔《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第109页.

[10]乔治·奥威尔:《政治与文学》,李存捧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448,452,453页.

(来源:沉默与思考)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沉默与思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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