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暴走”,韩国还有另一个不定时“炸弹”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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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暴走”,韩国还有另一个不定时“炸弹”

2022年3月,尹锡悦在选举中获胜。我在当月连续写了三篇文章,分析了一下韩国政治所存在的问题。

当然,那些文章并不是说尹锡悦有问题,而是借着当时的机会,讲了讲韩国政治长期存在的弊端。很不幸的是,还不到三年,当时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与第二篇所提到的弊端,便彻底暴露了。

尹锡悦的政策更加务实,他不像李在明那样,李在明是一个煽动者,煽动韩国境内的极端民族主义与民粹,将国会当成了他的弄权场所。

对此,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还记得去年九月,因涉嫌受贿,韩国国会匿名投票同意逮捕李在明的事吗?当时李在明的政党内,有人匿名投票反对李在明。李在明一方是怎么回应的?他们威胁要找到投票反对他的人,并严惩。他的言论,符合民主原则吗?完全不符合。

李在明还戏剧性地选择绝食抗议,这是一个议员该做的事吗?是一个在野党领袖该做的事吗?

但是无论如何,尹锡悦突然宣布戒严后,戒严司令部派兵包围国会的做法,都是在宪法框架之外的,都是极度错误且荒唐的行为。

目前,在野阵营已经提出了弹劾案,并且将在12月7日晚进行表决。根据韩国宪法,有200名议员同意,就算弹劾过关,而后尹锡悦会被停职,弹劾案将提交给宪法法庭(宪法裁判所)做最终审理,一旦宪法法庭也同意,尹锡悦就得下台。

于国会内,在野阵营有192人,所以还差8人。在12月4日凌晨,有18名执政党议员投票反对尹锡悦的戒严令

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党首韩东勋则表示,将尽力阻止弹劾案在国会获得通过,不过他也表示,尹锡悦应当退出国民力量党。

韩东勋说,之所以要努力阻止弹劾案获得通过,是因为担心总统被弹劾后国家因毫无准备而陷入乱局,对弹劾案的反对,并不意味着国民力量党支持尹锡悦的违宪行为。

同时,韩东勋认为尹锡悦及其他人要承担责任。所谓“承担责任”,究竟是什么意思,韩东勋则没有明说。但既然他目前反对弹劾尹锡悦,那么尹锡悦又该如何承担责任呢?那当然是要等离任后被检方起诉追究法律责任了。

要阻止弹劾案获得通过,国民力量党就需要在投票中保持高度一致,108票中,就只能跑7票。

一旦弹劾案在国会通过,尹锡悦将被停职,韩国总理将代行总统职权,韩国的宪法法庭(宪法裁判所)将对弹劾案进行审议。

接下来,我将把2022年3月的三篇文章整合成一篇文章,为了能使篇幅尽量简短一点,且结合上这两天的事情,内容会有增删和变动。

韩国现行宪法于1988年2月25日起施行,但是这部宪法所规定的制度,是对韩国以往政治弊端的过度纠偏,因而在许多方面是自相矛盾的。

其中最大的问题便是:总统任期与国会任期的不重合。

这便引发了韩国当下的情况。

韩国总统任期是五年,而国会任期是四年,这导致了总统与国会任期的交叉。

这种制度设计,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美国国会的任期制度。但是二者无法做比较,因为在选举时间、国会制度上等方面,均不相同。

韩国总统与国会任期的不同,使得正常情况下,每隔二十年(取最小公倍数),才会发生一次总统与国会在同一时间内选出的事情。

因此,大多数时间,总统和国会代表的都是不同时间段内的民意。这很有可能,就会使得总统和国会的意见完全相左,从而使得国政难以推进。

根据局势的变化,民意也是会变化的。

有人说韩国需要引入“中期选举”,这种说法值得商榷。事实上,国会与总统任期的交叉,使得韩国时常有了事实上的“中期选举”。

比如今年四月,韩国举行了国会选举,这时尹锡悦执政近两年,这样的选举,难道不是事实上的“中期选举”吗?

以美国为例,中期选举中,总统所在的政党,很难有好的表现。

事实上,尹锡悦自上台开始,一直到今天,他的政党,都没有在国会中过半,不仅没过半,反而距离半数还有相当距离。

尹锡悦上台时,他面临的是旧国会,代表的是“旧民意”,而不是“新民意”。等他执政了两年后,又面临了事实上的“中期选举”。

不好的事情,全让尹锡悦给赶上了,运气太差。

这会发生什么?韩国国会在很多方面掣肘了尹锡悦的施政,尹锡悦的许多政策根本就得不到国会的支持,从而难以施行。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韩国国会内的在野阵营不仅阻挠尹锡悦的施政,还时常发起弹劾案与罢免建议案。

去年九月,更是发起了针对韩国总理的罢免建议案,而且获得了通过。不过,由于不是弹劾案,而是罢免建议案,所以尹锡悦可以不采纳“建议”。他当时要是采纳了“建议”,那么今天的韩国总理,就是李在明阵营的了。许多国内媒体当时都报道韩国总理遭遇了弹劾案,这种报道是错误的。

有读者会问:这是国会与总统之间的权力制衡和互相监督,为什么不好呢?

权力制衡和互相监督非常好,尤其是遇到坏总统的时候。

但如上所说:民意是会变化的。因此,当总统和国会在不同时间内选出时,这两个机构就完全有可能代表了完全相反的民意。

然而,问题不仅仅是这些。

韩国的国务总理由总统提名,并由国会批准。当新国会被选出后,如果新一届国会的多数党与代表执政党的总统属于不同阵营,那么国会就可能强迫总统更换总理。或者总理离职后,旧总统就需要新国会来批准自己对总理的提名。

这种情况下,总统就需要提名一个国会能够接受的总理人选,甚而,是提名一个对方党派的人来担任总理。

韩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由总理来执行。而总理又提名各部部长(韩国的国务委员),并由总统批准。

因此,当韩国总统和总理阵营不同时,各部部长的任命,也就需要总统和总理进行商议了。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这就相当于马云的副总是刘强东

这种情况下,别说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之间的争端了,就是行政机构内部,都不能达成一致。

可能有读者会问:美国拥有人事任命批准权的参议院也常常和总统属于不同阵营,为什么很少有韩国这种问题呢?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寰宇大观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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