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是文革中官方捕人杀人最多的阶段。(图片来源:Adobe Stock)
按:一九七○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是文革中官方捕人杀人最多的阶段。作者是外语学院学生,以反革命罪名被俞强声送进北京宣武区半步桥的北京市看守所,遭到数十次批斗毒打,关进死囚牢房……
“不思量,自难忘”。
我有过死刑的经历,很多人都知道。但我没有写过,也很少主动说。对我来讲,那不是什么高兴的事。我没有心情和本事长期拿这些事当做买卖自己的幌子混日子。但我想躲是躲不过去的,因为别人写的东西里有时会提到我或“老七”,于是就经常被问,经常被要求讲述,经常被迫解释。大家最感兴趣的当然还是死刑,“为什么被判死刑?”、“为什么又没死?”、“是不是周总理救的你?”……虽然大家都是善意和好奇,但我却有一种被提审的感觉,不得不被迫回忆许多事。
“还是自己主动交代吧”。“脱了裤子割尾巴:一不怕羞,二不怕疼”——当时的这些语言,又跃入我的脑中。
六八年六月七日被俞强声抓捕
中国的死刑年年有。尤其是“五一”、“十一”前必有一次死刑,几乎成为这两个法定节日的必要程式。
但七○年春天北京有三次大规模的死刑判决:一月二十七日,三月五日和四月十八日。这三次密集的死刑都属于“一打三反”运动。我经历的就是三月五日和四月十八日那两次。
几乎在十年前,有友人从美国胡佛塔查到公布我死刑的那个名单和内容,复印了给我。这个名单是当权者下发供群众讨论发言的小册子,用以表明名单内的人被枪毙是执行人民的意愿。
这几年网上出现了这个名单。而一月二十七日和四月十八日两次死刑的讨论名单我至今没有看到过。幸运的是最近又看到王锐先生文章〈遇罗克处决内情的再探讨及其他〉。他居然找到了三月五号名单的手写批示稿!加上网上文章:〈文革简论〉中第三篇第一章“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和王友琴有关顾文选的研究,目前有关七零年三月五日死刑的资料和研究相对是最全的了。
这几份文件和文章中都提到了我。考虑再三,我觉得我有责任写下我个人四十年前的亲历和看到东西,作为历史的见证。
说死之前要先说活。
我是一九六八年六月七日被俞强声送进北京宣武区半步桥的北京市看守所的。到六九年六月,大规模的、不间断的审讯已经过去,我在被动地等待处理。忽然,我被单独地命令收拾东西,然后被提出K字楼十二筒,穿过看守所大院,走出看守所大门,来到干部们工作和居住的一个院中院里。经过政委的集体讲话,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学习班。然后就是个别谈话,大致内容是:我已经结案,年轻人犯错误,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因为是群众专政送进来的,要等待群众谅解。他们正在做工作,要求我好好改造思想,准备好出去复课闹革命。这距我进看守所,几乎是整整一年。
四十年后的读者看到这段谈话可能是一头雾水。“人民内部矛盾”,意味着不是阶级敌人。在那不断扩大和强化阶级斗争的年代,这样定性就是生呀;“群众专政”,意思是:不是专政机关在整你,是你们学校的群众在整你,我们没有责任;“送进来的”,不是我们抓的;“要等待群众谅解”,既然是群众送进来的,那就要群众谅解了才能接你出去;“他们正在做工作”,即说服群众谅解,是他们在帮助我;“复课闹革命”,是当时阶段性的革命口号,即要求学校复课,学生上课。这个目标一直到文革结束才真正做到。
听了这样的话,我心里一下就踏实了:我本来就不是反革命嘛,还是党英明!
我那时还真以为一直带着中央戏剧学院学生校徽的俞强声是大学生,不知道他就是公安。我这个专案一直是他具体负责的,和群众无关。
几个月的学习班生活比较愉快,因为有盼头了。大家都留了发,“学员们”陆续也有走的。那时主要的日程是学习,然后就干活,主要是盖房和挖防空洞。那时中国和苏联关系已经很紧张,毛泽东仿朱元璋“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的主张提出了“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口号。挖洞,就是挖防空洞,各个单位都必须要挖的。
盖房就难了,因为那时砖头供应紧张,砌防空洞也需要大量的砖,我们得自己找砖盖房和挖洞。我们每天推着车,到处捡砖头,拆旧房。为此我转遍了干部大院(原北京市少管所)和半步桥看守所的犄角旮旯,熟悉了这里的一切,K字楼、王八楼、死刑筒、审讯楼……
我们盖的房在看守所大院西侧,死刑筒院外东面,平房,单件加走廊,好像是办公室。我“跑大墙”(行话,指砌墙)时,给我打下手的是个老人,叫贾俊山,也在学习班。他身材魁伟,鹤发,动作敏捷,手底下利索得不得了,他一边供灰,一边供砖,还把脚底下清理得干干净净,让我老受干部的表扬。他是著名音乐家马思聪的厨师,曾借钱给马瑞雪,马瑞雪逃到香港后发表讲话暴露了他,结果他成了接济马思聪外逃的罪犯而被捕。
离开学习班押解农村回到K字楼
到九月下旬,有一次死刑。行刑队有开道车,吉普车,大卡车,都贴着号,按顺序从干部院里人街北大门开进来,出干部院南门到对面的看守所大门提死囚,仪式感很强。
从死刑筒小院到看守所大门有一条东西向的窄窄的通道,其北侧是看守所大墙,南侧是办理新犯人入狱和存东西的接待室的后墙。这条不长的通道中间还有几道隔门,据押我们干活的干部说,死刑犯从监号提出来后有脚镣和前铐,进了这个通道后,每一个隔间都有人等,一间将犯人前铐倒背铐,一间负责五花大绑,一间负责绑小绳,等等。执行死刑那天看守所的大门不开,只开一个专用的小门。行刑队的人在小门外凭“粉票”往外领死囚,而看守所的人将犯人推出去。他们是从不出这个小门的。平常也是,有忌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