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睎干:香港狱中的剑桥旧生,才是时代最强声音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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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睎干:香港狱中的剑桥旧生,才是时代最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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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在哈佛毕业礼演讲的中国女生,一夜之间,获全球海内外华人关注,还被一些中国网民称为“时代最强声音”,这现象背后的虚妄与炒作,大家固然应该看真一点。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更关注一位被关在香港狱中1364日的剑桥旧生——邹幸彤。

香港读者对邹幸彤自然不陌生,但考虑到这里也有台湾读者,容我多说几句,让更多人了解她的状况,进而明白中共治下的香港已经变成怎样的地方。

邹幸彤,1985年出生于香港普通家庭,是大律师,曾任支联会副主席。她自小成绩优异,获老师推荐入读剑桥大学,主修地球物理。念博士期间,汶川大地震发生,许多同学因为能获得大量研究数据而“兴奋”,唯独邹幸彤默默筹款赈灾。

这件事令她开始思考人生方向:究竟要终生在实验室埋首研究,还是投身更符合理想的事业?最终,她发现自己对人权事务更有热情,便毅然放弃博士学位,回港成为大律师。邹幸彤并非那些装模作样“关怀苍生”的权贵子弟,而是身体力行,为受压迫者奔走的义人。

正因为她是认真的,自然成了政权眼中钉。三年多前,她被香港国安警逮捕,被指为“外国代理人”,卷入“拒交资料案”,警方还控告她“颠覆政权”。邹幸彤到底犯了什么事呢?她困在牢房已三年零八个月,还没有人讲得清她的“罪状”——公众唯一知道的“罪”,是她坚持悼念六四

令人敬佩的是,即使身陷囹圄,她还是没有妥协。昨天(6月1日)邹幸彤在Patreon发文,说:“我会在6月4日当天,继续在墙内以绝食36小时去纪念这个日子及重申我们的承诺。相信大家也会有各自的方法去铭记的。”

她也分享了〈终审胜诉后有感〉及〈终审结案陈词〉两篇文章,呼吁大家“一起反思香港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会有冤狱?”邹幸彤笔下的“冤狱”,不是什么政治口号或修辞,而是香港终审法院已经认证了的“冤狱”,千真万确的“冤狱”。

2021年,邹幸彤、邓岳君及徐汉光拒向国安处提交支联会资料,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定罪的前提,是控方必须证明三人是“外国代理人”。谁知在审讯时,控方呈堂的证据竟是“很多页的黑色墨水”,关键检控材料全数基于“国安”理由而被墨水遮盖。

这样荒诞的“罪证”,香港的法官居然毫不犹疑地接纳,裁定他们罪成,各判囚4.5个月。邹幸彤等人一直坚持上诉,就算服刑期满,也没有放弃翻案。今年3月6日,终审法院终于作出判决,指控方未能证明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更在审讯中遮盖证据,造成严重司法不公,裁定三人上诉得直,撤销定罪。

邹幸彤在〈终审胜诉后有感〉说:

//这件事里真正发生了的“罪行”,是对公民的抹黑和逼害;真正的“罪犯”,是无视法律规定为所欲为的国安,以及保护他们的体制和人们。

至起码,现在确认了这是一场冤狱。而冤狱的源头又是国安的非法行动,那政府是否至少欠我们这些受害人一句道歉,就算不谈赔偿?是否至少,是时候正式收回“外国代理人”的无理指控,而不是企图躲在“我证明不了不等于你不是”的技术诡辩后去合理化公权力的肆意造谣?//

终审法院既确认这是冤狱,港共政权有何反应呢?宣判后翌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应裁决说,政府正研究判词,考虑需否在法律规定或执行机制方面,“有进一步改善的措施,确保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更有效率。”

港警陷人于冤狱后,非但没有道歉,反而恬不知耻公开表示,打算“进一步改善”罗织罪名的手法!难怪邹幸彤愤愤不平地说:

//在一个正常社会,警察违法了,合理的追问是如何问责,甚至改革警队。可是在新香港,第一重要的问题是国家意志有否被贯彻而非事情的是非对错。(⋯⋯)可不管社会如何倒退,我们还是要尽量做个正常人的。所以,我在得悉判决后在庭上向大家喊的第一句,就是“叫邓炳强道歉呀!”要是做错事的人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他又有什么理由不重犯再犯三犯呢?//

//问责,除了是为自身求公道,也是为了阻止悲剧的永劫轮回。国安时代下,要问责的事还有很多;愿这次判决能作为一个起点,也愿我们能有前人的韧力和勇气,在这条未知终点的路途上,继续和所有国家暴力的受害者并肩同行,追究到底。//

以上一番话,没有精心设计的修辞,没有引人入胜的故事,背景更没有西方菁英的掌声,但碧血丹心,字字发自精诚。只要你明白一位剑桥高材生兼大律师如何沦为阶下囚,就知道香港被中共弄成什么样的地方了。对我来说,时代“最强声音”,往往来自监狱最幽暗的角落——那里,才有我们最应该倾听的声音。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冯睎干十三维度脸书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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