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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吊照”
“你要不要考虑申请注销律师证,不注销可能就是吊销,吊销就是行政处罚了,考虑一下律所还有所里三百多名律师的年检……”整个2025年5月,律所反复联系我,让我申请自己注销律师证,自我了结自己的律师生涯。
起初我拒绝,觉得无所谓,吊销就吊销吧。但最终我还是提交了申请,不想为难律所。我写的是“个人、政治以及社会原因”,后来被律所改成了“个人原因”。就这样,我的律师证就被搞掉了。从2015年5月我第一次踏进那家著名红二代律所实习算起,整整十年。
“软性打压”也像屠刀一样锋利,正如“自愿堕胎”“自愿认罪”“自愿接受思想转化”……“自愿”始终是极权统治下最方便的免责工具,也是一种极其有效的暴力。“吊照”不需要程序、不必辩论,不会留下太多争议,只需你点头,“自愿”承认你不再适合做律师。在打击异见方面,政权越用越娴熟。你不想被警察强行带走?那你自己配合谈话,美其名曰“喝茶”;像许章润这样的知识分子,关进监狱会引发国际批评?那就软禁好了;贺卫方、张千帆这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公知”,开除太高调?那就悄悄停课。方式不同,结果一样。无需宣布死亡,只需让他们从公共视野中“消失”。
对我来说,这次“吊照”也算是“求仁得仁”。去年我就以为自己过不了年审,因为我代理了维权运动的领军人物许志永博士“颠覆国家政权”案,还因“扰乱法庭秩序”被山东高院投诉,多次“越红线”。本以为会被处理,但他们没有动手,也许是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许是担心外界批评。
他们估计也没想到我如此“不识抬举”。放我出境后,我把他们彻底忘了:
交代的任务——抛之脑后,零回复;
不允许参加的美国国务院项目——不仅参加了,还很积极,公开演讲批评了习*近*平时代言论自由的崩塌。
不允许说的话——不仅说了,还公开在外媒揭露了对许志永和其他政治犯的种种酷刑。
不允许支持的人——不仅支持了,还结婚了。
看起来条条都值得吊照一百遍。
在这黑暗时代,我需要为拥有一个普通人应有的权利付出代价。而这,仅仅是代价的一小部分。
二、“致良知”
八零后一代,确实比父辈幸运。生逢改革开放,不再饥饿贫困,有机会追梦,个性与自由成为人格底色。而专制所要求的服从与顺从,在我们这一代,并不主流。
胡温时代贯穿了我整个青春期。虽然那是“被阉割的自由”,但我从未怀疑过“自由、公正和爱”的未来中国。父母忙于生计,对我放养,印象中的童年就是一排排的童话书和动画片,这反而保护了我的自由天性。而法学和律师职业则让我形成独立思考与批判精神,这是我此生最珍贵的财富。
奥巴马当选总统那年我大三,我和同学听他演讲,憧憬未来中国的总统会是一个有法治信仰的人——像美国那样,一半以上的总统是律师出身。那时,我们以为未来一定会更好,没人会想到“宪政”会被定为错误思想,没人会想到李克强“长江黄河不会倒流”的承诺会与他本人一样悲凉落幕。
“高律师的助理”,这是我踏入律师行业的第一张名片。他是我师父,入行的引路人。他的勤奋、仗义和责任感对我影响深远。但他作为体制内知名红顶律师,最终我们理念相左,分道扬镳。
“你实在太执拗了。”他说得没错。对此我也反复思考要不要改,但最终,我知道自己是撞破南墙也不会回头的人。
作者于2018年十月看望张老的留影
“思之精神”对我的激励。2018年,我有幸认识中国人权律师鼻祖——张思之老先生。直到他2022年去世,我们一直保持联系。他正直、谦逊、有风骨,是我非常尊敬的大律师。疫情期间,他虽谨慎防疫,却依然愿意见我,还送我台湾朋友的释迦和红葫芦黄酒,祝我鸿运当头。
很多人批评他从不跨过红线,不能像他一直在称赞的林昭一样为自由献身,我也一直不解,为什么他没有留下批评习*近*平的言论。当然,我觉得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错,他有不做英雄的自由,也没有做英雄的义务。他不讨好权力,尽自己所能为后辈律师争取一点点空间,他拒绝权贵,一生清廉,晚年只能借助在友人为他提供的公寓里。他可以选择任何赚钱的领域,却坚定站在人权法的前线,写下那么多经典的无罪辩词。这些足以让张老流芳百世。
“人权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如果他在天有灵,知道我接手了许志永案,一定会为我高兴,也会告诫我小心行事。他知道政权的邪恶,也会为我担忧。但若他看到我真的选择“撕破脸”,他也一定会为我骄傲——虽然心疼,却理解。
一个律师真正的价值,体现在他选择代表的事业。一次,在看守所,我等待会见一个被控“组织卖淫”的女性当事人,旁边律师轻声问我:“你怎么会为这样的客户辩护?”他说他在会见一位职务犯罪的高官,还建议我换个“好一点的执业模式”。
我没有改变。那个案件我辩成了无罪,检察院撤诉。我去看守所接她出狱时,看到她和家人相拥,我心满意足。我始终公平对待每一位客户,尤其是弱势群体。这在我看来,就是“致良知”。
“许志永的律师”,这是我最广为人知也是我最后一张律师名片。我和许博士相识于2018年,2020年他被捕,我没有惊讶,因为他是许博士,一个立志要做中国的甘地、曼德拉的人。就是有些心痛,他们这些人反抗的是英国政府,即使入狱,基本的人权保障还是有一些的,而在中国呢?最基本的自由都被剥夺。他爱着那片土地上的人,有很强的使命感,有勇有谋有良知。如果世道稍微好一点,他本可能帮助中国建立“公民社会”——宪政的重要支柱,但是这个极权盛世,监狱是他注定的宿命。
而我,能用我的律师证帮他做一点事,是我毕生的荣耀。
三、“刑事我”
有时我会想,既然我已身处美国访学、事实上流亡在外,我的律师执照在他们看来也已“无用”,他们为什么还要急着逼我注销、甚至吊销?
我想,答案也许是:他们在为下一步“刑事我”做准备。
“刑事”本是一个名词,但在中国语境中,它已经异化为一个动词——“刑事一个人”,语法虽荒诞,却源于现实:某地一位镇党委书记曾放话,“我有一百种方法刑事他儿子”。这一令人战栗的说法在网络上流传甚广,也暴露出中共政权如何践踏人权与法治,如何以“连坐”逻辑维系统治机器。
直接对一名在职律师“刑事打击”,可能会引发职业界与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与反弹;但若对一位已经“自愿注销”的“无业人员”下手,就顺理成章得多了。他们在做的,不只是报复,更是在制造一种合法性叙事:从人格污名到职业剥夺,再到刑事构陷,一步步将一个异议者从公共空间驱逐,最终在法律与现实的夹击中彻底抹除其社会存在。吊照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2025年是“709大抓捕”十周年。这场针对中国人权律师群体的浩劫,几乎让他们全军覆没:有人被判重刑监禁,有人流亡海外,即便出狱者也遭暗中立案、长期监控,尊严被严重剥夺。我时常感到绝望,但在一次人权课程上,教授告诉我,不必执着于结果,只要去见证邪恶,去传递自由的火种,就已经意义非凡。我深以为然。
“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illumination),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而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共产极权的黑暗笼罩着我们的时代,法律被用作镇压的工具,真相被系统封锁,反抗被定义为犯罪。哪怕这光亮微弱得几乎要熄灭,也足以提醒我们尚未彻底沉沦。愿我们都成为那微弱的光亮,穿透这深重的黑暗。
作者为人权律师,汉弗莱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