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涉案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下的作者,若能积极退赃,大多能获得缓刑;而头部作者如“云间”,即便积极退赃,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未能筹集足够资金退赃的“辞奺”,则面临五年半的刑期。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个人自由与未来的沉重代价。
我们期待,这场风波能够成为一个契机,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刻反思与及时修订。让法律的指针不再固执地指向泛黄的故纸堆,而是校准到飞速发展的时代轨道上来。让“淫秽”的界定更加清晰、科学,让“牟利”的追问回归其应有的审慎,让执法的程序更加公正、透明,让刑罚的适用真正体现宽严相济与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他当初离开体制,是厌倦了言不由衷。后来拿起法律作为工具,一头扎进故纸堆和看守所,试图为那些被遗忘的名字擦去尘埃。他奔走、发声,将一个又一个疑案推到聚光灯下,坚信程序和法条自有其重量。最终,是他的言语,那些散落在网络上的文字,成为了他被剥夺律师身份的理由。并非因为他在法庭上的辩护失当而是因为:他选择在公共空间评论是非、追问究竟。
中国,让官员自行纠错,太难;让公检法公正办案,太难;让中共放下屠刀,难上加难!
这里有个更魔幻的角色,叫王建东。他身兼被告人何华芳的丈夫和“被害人”双重身份。你说这剧本写得巧不巧?更巧的是,王建东作为“被害人”,想在庭前会议说句良心话:“我没被骗,没损失。”法院直接给他来了个指令,不准说你没被骗,也就相当于说:你只能支持、赞成、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任何不同意见,免谈。
李银灯是一位在中原大地上打拼多年的建筑承包商。早年背井离乡,仰仗的不过是几把瓦刀和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时运凑巧,居然在河南一带站稳了脚跟。有人评价他是个踏踏实实的人,工程上雷厉风行,不偷工减料,不欠民工工钱。建筑圈里,能一路干到交付使用还不闹纠纷的包工头并不多,然而李银灯似乎有些本...
我很难跟各位读者描述,大学期间至今,经历了三位数以上的各式各样的约谈之后,我是如何成为在约谈中游刃有余、口若悬河的状态。我想,我的经历并不能代表约谈的这一普遍体验,这次约谈8小时,3分之二甚至4分之3的时间,是我在说话。我有朋友,3年前在学校被约谈后,战战兢兢,自此不敢发声。我比他好点,话敢说法敢普理敢讲,但这种唇枪舌剑于我而言,伤害很深。我常自黑,因为自己解构自己,自己嘲弄自己,才能反求诸己,获得些许免于恐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