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垒—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记实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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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堡垒—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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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埃政府在辖区内外实行屠杀掠夺政策,推行激进的土地制度和商贸垄断经营,将广大农民捆绑在其集体农庄强制劳动,因而受到社会的普遍反对。毛泽东在其文集中至少三次提及红军每到一处遭受冷落,驻扎下来与当地群众关系不良,苏维埃政府同群众的关系十分不好的事实就是确凿证明。当时社会“糟得很”、“是杀人放火的过激行为”、“过激份子捣乱”、“土匪行径”的舆论是其最好旁证。

由于采取这种极不合理的土地“国有制度”,农民被强制手段改造为无产阶级,失去了他们视为生命的土地,且被驱使着强制劳动,生产积极性大大降低,以至“现在春天来了,各地农民动手耕田的还很少”。“田归苏维埃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的空气十分浓厚,并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农民感觉田不是自己的,自己没有权来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田”(毛泽东《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

五、苏区的经济状况

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都不得不承认三十年代是上世纪前半期中国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一九二三至一九三六年全国每年工业增长达百分八以上。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一年全国新增工矿企业达六百多家,共修成公路十一万六千公里,修成铁路一万公里(不含日本人在东北所修五千公里);政府债券制度也发展起来(债券主要由国家政府银行及上海私人银行购买)。全国私营报馆林立,文化事业也进入上世纪的最繁荣期。国民政府从列强手中收回了海关管理权,领事裁判权。一九三六年公布的“五五宪草”,规划回归宪政,还政于民,同时立法院先后制定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商事法、公司法。这一系列立法行为为当时的经济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可能说这个时期是上世纪上半页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的最好时期。

而此时在苏维埃区域则呈现绝然不同的情况。毛泽东在一九二八年说:“日常生活压迫,影响中间阶级反水:红区和白区对抗,成为两个敌国。因为敌人的严密封锁和我们对小资产阶级的处理失当这两个原因,两区几乎完全断绝贸易,食盐、布匹、药材等项日常必需品的缺乏和昂贵,木材、茶油等农产品不能输出,农民断绝进款,影响及于一般人民”(《井冈山的斗争》),苏区的经济已濒于崩溃的边缘。

在农业方面,由于青壮年男子大多当兵,生产靠妇女儿童维持,而当地当时多是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小脚女人,她们被迫脱下长衫,换成短褂,剪成短发从事农业生产。就连列宁小学的儿童也有“捉来罚扫地的,有罚禁闭的,有罚饿饭的”(《长冈乡调查》)。“暴动后(一九二九至一九三一年),全区荒了许多田,在全区没有做粉干及板子的,没有煮酒的,生产低落百分之二十”(《才溪乡调查》)。

在工商业方面,毛泽东说:“红色区域的许多手工业生产是衰落了,烟纸等项是其最著者”(《井冈山的斗争》),“工人,木匠失业百分之三十,裁缝大部失业,泥匠失业百分之三十,篾匠失业百分之十,理发增加百分之十”。“私人商店除一家江西人开的药店,全区绝迹”(《长冈乡调查》)。湖北大冶县苏维埃领导人曾因担心采取极端措施而导致小煤矿主逃离而受到中央点名批评,要求他们对小工厂主采取完全没收政策。苏区内的工商业一遍凋零。

在经贸方面,苏区最有优势的项目是竹木、钨砂等资源,但由于战争封锁,这些资源根本就无法流出苏区,为了打破封锁,“我们有计划地组织人民的对外贸易,并且由国家直接经营若干项必要的商品流通,例如食盐和布匹的输入”,“从出入口贸易的数量来看,我们第一个大宗出口是粮食,每年大约有三百万担谷子出口”(《井冈山的斗争》)。但粮食的大量出口对贫穷的苏区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它进一步加重了普遍的饥饿现象。

在税收方面,苏区统一由县苏维埃征收,交高级苏维埃政府支配。由于苏区是贫困落后地区,几乎没有什么工业,经济落后,税源少,征税工作十分困难。苏维埃政府颁布的《土地法规定》征收百分之十五的土地税,“都是山地,农民太苦,不好收税”,财政的入不敷出迫使一些地方苏维埃政府违反《土地法》规定,擅自抬高征收标准,毛泽东承认:“宁冈收的是百分之二十,比中央办法多收半成”(《井冈山的斗争》),这自然又加重了农民负担。

在物价方面,毛泽东给我们记录下了详细情况,在“模范的长冈乡”按市价谷暴动前每担三元,三二年四元七角;花生暴动前每担三元,三三年三元五角;番薯暴动前每担一千文,三二年一千三百文;豆子暴动前每担七元,三二年十元,三三年十二元;猪暴动前每斤六百五十文,三二年九百文,三三年八百六十文;鸡暴动前每斤七百五十文,三二年九百文,三三年一千二百文;鸡蛋暴动前每个二十五文,暴动后四十文;片柴暴动前每斤八文,三三年十二文;木油暴动前每元五斤半,三二的三斤半一元,三三年十二两一元;盐暴动前一元七斤,三一年一元一斤,三二年一元三斤半,三三年一元一斤,苏币二元一斤;中等蓝布暴动前一百五十文一尺,三二年二百五十文,三三年三百八十文;洋火暴动前四十文一盒,三二年七十文,三三年一百八十文;洋油暴动前五百三十文一斤,三二年一千一百二十文,三三年一千六文。而在另一个乡——才溪乡——情况也基本相同:暴动前做一套单衣要十八毛,三一年二十一毛(合大洋一元半),三三年三十四毛(合大洋二元四角);盐暴动前每元十斤,三三年每元一斤,有时仅买十四两;菜油暴动前每元三斤半,三三年每元一斤十三两;铁比暴动前贵一倍;洋油,暴动前百分之五十人家点洋油,每元买七斤十四两,三三年只买一斤五两,因此除机关办公外,无人点它了,均点松光。鱼,现在已无市。从这些记录看,暴动后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生活口最低的也涨价百分之四、五十,最高的涨价竟达十几倍。苏区农民生活之苦由此可见。

在群众生活方面,“信春竟有百分之八十的群众缺粮。群众食酸菜水,说与放盐差不多。雇农十分之六比最贫的贫农要好些,十分之四则同于贫农”。“富农家况比雇农差”(《长冈乡调查》)。缺粮缺盐是困扰苏区的最大难题,特别是盐,由于“国民政府在苏区周围设立食盐公卖局,限制每人每月卖盐不得超过一斤。”当时流行一句话:“有人拿走一粒盐,店主赶过三家店”(江西出版社姚名琨《回忆中央苏区》),周围的食盐根本走私不到区内,苏区、白区成了两个绝然不同的世界,苏区农民生活痛苦不堪。

上述种种已使苏区经济、群众生活出现了严重倒退,然而他们的痛苦还不仅止于此,经济公债、合作社集资、慰劳红军、摊派义务工、重要商品的垄断经营使整个苏区农民成为苏维埃政府的集体农奴,他们的劳动成果几乎被掠夺殆尽,农民负担空前加重。

经济公债。一九三三年苏维埃政府按辖区人口约三百万人的规模发行经济公债三百万元,但由于地主、富农财产业已罄空,大批农民被胁持入伍和一些贫雇农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经济公债主要由在乡农民承担。如长冈乡摊销公债五千四百五十六元,全乡除去当红军者外,在乡者不论老幼妇孺共一千四百六十五人,人均摊派三点七元,但实际在乡十六至四十五岁人口男女仅七百六十人,每个劳动人口实际负担七元多。但农民大多没有现钱,“收到了谷子八百二十二提,值四千一百一十元,又收到现洋一百二十七元,共收了四千二百三十七元,尚差一千二百一十九元没有收齐,限十一月二十日收齐”(毛泽东《长冈乡调查》)。上才溪村十六至五十五岁在乡人口男女共六百二十八人,摊派公债四千元,人均六元多。下才溪村在乡同龄男女六百六十七人,摊派公债四千一百四十六元,人均也达六元多(毛泽东《才溪乡调查》)。这其中还要考虑照顾孤寡、优待红属减免部份,有的农民一户摊派竟高达四十五元。毛泽东说在长冈乡开了四次会才摊派下去,他承认百分之六十的儿童都买了公债,五角,一元、二元、三元不等,在“另乡有强行摊派”,并向中央瞒报“群众完全满意”。这三百万元公债为苏维埃政府和红军提供了充足经费,时湖南省政府主席鲁涤平感叹“经年剿匪,耗费百万”,双方经费的丰竭可见一斑。

合作社集资。苏维埃政府为了实现商贸垄断经营,在苏区各乡设立了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油盐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其运作资金就是向农民摊派。如长冈乡消费合作社向农民集资三百五十元,粮食合作社集资二百六十元,才溪乡粮食合作社集资一千八百多元。垄断经营必然赢得暴利,毛泽东说:“区社半年四百多元本钱赚了六百多元”,社长、会计各发放奖金六十元。而六十元在当时可以买三头牛。

慰劳红军。强制性的慰劳红军同样加重了农民负担。毛泽东是这样向中央介绍他们的摊派工作的:长冈乡“每村答应毛巾四条,黄麻草鞋与布草鞋长冈村答应一百一十双,塘背一百双,新溪九十双,泗网一百双”。才溪乡“布草鞋上才溪八月五百多双,九月一百多双,十月九十多双,下才溪八月三百多双,九月二百零八双,十月三百双,十一月六百三十双”。同时强令农民开展所谓“拥护区苏”活动,“决定赠送红匾一幅,一尺四寸红布,写四个字,要打爆竹(结果打了五六千爆竹,都是群众自己买了去打的)”。乡苏维埃甚至规定在村儿童“交月费一铜片,慰劳红军”。对农民的盘剥可谓敲骨吸髓,无孔不入。

摊派义务工。在湘赣《土地法》中有除老弱病残外所有人都须强制劳动的条文,同时规定“老小虽无耕种能力,但在分得田地后,政府亦得分配以相当之公众勤务”,就连强迫入编的儿童团,毛泽东认为“男少队,可当长夫,女少队,可当短夫”。摊派义务工方面的最好事例就是毛泽东在长冈的一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修理河堤道路:决定限十一月二十日十天内,修好通江背洞之六里长的大路,修六尺宽。修好后再修他路,四尺宽。于路修好后修那个一丈宽被水冲坏了的河堤。至于那座大木桥,则与榔木乡合修”。长冈乡在村青壮男妇只有七百多人,摊修如此大的工程量,负担不可谓不重。

广大苏区本来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区域,除了少数商品需要域外流入,大部份基本生活资料完全可以满足日常所需。由于需要供养主力红军、地方武装和机关工作人员约十万多人,更重要的是大量青壮年男子调到外地及苏维埃的垄断经营和名目繁多的土地税、集资款、经济公债、义务工和强制劳动,使苏区农民实际负担远远高于白区佃农百分四十三地租的负担,苏区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中央苏维埃政府成立一年多里,辖区内爆发群众自发的数十起武装反抗斗争也就毫不奇怪了。联系到当代中国农民承受着乱收费、乱摊派,动辄被收走土地、牵走猪羊的种种痛苦,原来中共的农村政策是其来有自,一以贯之的。

六、“工农民主专政”的“选举”闹剧

苏区政权的组织形式与苏俄是相同的,即代表会议,这是俄国工人阶级在一九零五年革命时创造的一种政治制度。工人、农民、红军士兵有选举权,其它一切阶级都被排除在外。为完全操纵选举结果,伪《宪法大纲》特别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在选举时给予无产阶级以特别的权利,增多无产阶级代表比例名额”。为了体现工人阶级对中国革命的领导,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甚至推选了一位工人——向忠发——为总书记。即使如此,苏区几乎没有什么工业,因而无产阶级代表——工人——很少,于是选举时张罗一批半农半手工业者凑数。这样的工人素质自然十分低下,以致一些人感叹:“农村工人一点没受过教育,蠢得很,什么也不懂,甚至比一般农民还要落后些”(《王明言论选辑》)。一九三三年在苏区进行了一次乡级苏维埃政府代表直接选举,农民以村为选举单位,工人以乡为选举单位。毛泽东一九六五年为《长冈乡调查》一文作注时特别说明:“乡村的工人是手工业者,如建筑(泥水匠)、打铁、造纸、裁缝、木匠、篾匠、剃头师傅。人数很少,叫他们单独组织工会,领导广大农民,农民是不服气的。农民不认为他们是自己的领导者,工人方面,也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可以领导广大的农民。直到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以后,才没有再闹这种笑话”。这些半农半手工业者为了得到土地,大多承认自己是农民,但苏维埃政府为了体现其工人阶级政权性质,将他们一律列做工人,包括他们的家属。

选举委员会发榜,有选举权的一张,十六岁以下无选举权的一张,地主富农等无选举权的一张。前两张红,后一张白。候选名单恰如应选人数。地主、富农、工商业者、知识阶层、僧道自知没有份,都没有到会。选举会上先由选举委员报告,乡苏主席报告,区苏同志报告,问选民有意见没有(没有),依候选名单逐名介绍、表决(无否决者),所有代表一致通过。接着进行摊销公债,如下才溪的选举大会上就摊派公债一千五百元;选举会上甚至有人提议全乡十六岁至四十五岁无疾病者全体上前线,也获多数通过;会上组织者提出要到会群众批评乡苏工作,但无敢批评者。最后上才溪农民二千六百人选出代表四十人,而工人一百八十人选出代表三十五人。共产国际关于“党团必须是苏维埃的提案与决议的创首者及召集报告会与其他各种会议的发起人”的指示在这次选举会上得到完全执行,就连毛泽东也不好意思的承认:“选举委员会在组织候选名单问题上没有起什么作用,只有党的活动”。

七、人间地狱

中共信奉暴力革命,主张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苏维埃存续的历史就是一部血醒的屠杀掠夺史。谭平山、邓演达就曾指责中共暴动是杀人放火的过激行为,是赤俄阴谋唆使共产党徒捣乱国民党统治。对此共产党自己也不讳言。毛泽东在《红军第四军前委约中央的信》中发出这样的牢骚“屠杀主义又固然是为渊驱鱼,改良主义也不能再号召群众”。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共湖北地方简史丛书》记载湖北阳新县仅一九二八年七月至一九二九年四月半年间就杀死地主、富农三千一百七十人,一九二八年元月中共游击队袭击刘家祠堂,杀死地主刘慧臣一家五口。地主黄香谷六十寿辰,中共农民武装杀死黄香谷,抢走银元八百元。大冶县地主黄晓阶嫁女儿,中共手枪队打死黄晓阶并抢走嫁妆。种种暗杀、沈塘沈江、烧人住宅的暴虐行为书不胜书。这样的屠杀抢夺就连共产党内部一些有良知的人士也自觉不安,陈独秀曾主张以召集国民会议的口号来代替建设苏维埃政权的斗争,合法运动的口号来取消夺取群众准备武装暴动的工作,经在帝国主义国民党统治者下去和平发展的思想来取消推翻帝国主义与国民党统治的行动。他因而以“右倾”错误而被开除出党。一九二八年十一月红四军第六次党代会上,有人提出“禁止盲目焚杀”的提案而无人理会。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说“三月湘南特委的代表到宁冈,批评我们烧杀太少,没有执行所谓使小资产变成无产,然后强迫他们革命的政策,于是改变原来前委的领导人,政策一变。四月全军到边界后,烧杀虽仍不多,但对城市中等商人的没收和乡村小地主富农的派款,是做得十分厉害的”。一九三一年八月,《中共鄂南苏区特委目前工作计划的决议案》明确提出发动贫农、中农起来驱逐反对家属。各级苏维埃政府命令赤卫军、少先队用强迫手段将“反动家属”赶出苏区,对不愿离开者施以棍棒,断绝饮食。于是这些被没收了全部财产、土地,身无分文的地主及家属四处亡命。可见整个苏区对地主、富农的屠杀、流放是有指示、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其组织内部在反“改组派”、“AB团”、“托—陈取消派”、“罗明路线”斗争中采取“一疑、二捉、三打、四供、五杀”的简单政策,也有数万人头落地,其中仅阳新、大冶两县就杀了两千多人。

除了屠杀,红军平民财产还进行了有组织的搜括抢掠。福建省中共党史研究会《党史研究参考资料》一九八二年第五期记载了红军打下福建漳州时的情况:杨成武回忆说“看是戴礼帽的、穿西服的、穿大褂的、戴眼镜、拿文明棍、穿皮鞋的,都把他当土豪。我们那个团就抓了一百多个,有的不是土豪,而是华侨。”《聂荣臻回忆录》:“当时陈嘉庚先生在漳州开有一座商店,派了他的款,他开始不交。我们只是派人进入他的商店,取走相当于所派款项的罐头、胶坜等给部队吃用,仍令其继续”。红军漳州停留了四十九天,筹集了款项一百多万元。“全军在汀做了整齐的服装,每人发四元零用费,给养已不成问题”(毛泽东语)。三零年红三军团“在黄石港宣布没收帝国主义的洋行、商店,成千上万农民组成搬运队”,“农民挑着铜币、银币,一担一担送到红军司令部”(《彭德怀自述》),黄石港乃鄂东一小镇,不知那里哪来的帝国主义?红五纵队在大冶县金牛镇杀了几个土豪,筹得大洋三万块。毛泽东在其文集不止一次地说“仅仅发油盐柴菜钱,每月也需现洋万元以上,全靠打土豪供给”,“政府和赤卫队用费,靠向白色区域打土豪。至于红军给养……钱亦完全靠打土豪”,“九月罚地主九元,捐富农二百二十五元(十一家,多的捐四十元,少的十元),富农的现款过去罚的也有,现在罚的也有,无所谓捐”。其抢掠民财已经成了毫不掩饰的公开行为。红军不仅自己抢掠,还组织群众参与,毛泽东在文集中自豪地夸耀“湘潭马家河,有率领一万五千群众向六个劣绅问罪,延时四日,杀猪百三十个”,“闽西赣南的民众都非常之好,在长汀县城及新桥、河田等地工作时,夺取土劣谷子的群众,一聚就有几千”。烧杀掠夺使苏维埃政府一时间聚集了巨额财富,以致红军后来从苏区溃逃时,苏维埃国家人民银行行长毛泽民找到其兄,商量搬运“秘密金库”,将大批金条、银元分散搬运,这些金银成为红军溃逃时的主要经费。

八、苏维埃政府的腐败

腐败问题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建立而产生,成为中共无法根治的顽痼,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绝对权力的必然伴生物。一九二八年井冈山苏维埃政权甫告成立,毛泽东就察觉“对经费的滥用和贪污到处发现”(《井冈山的斗争》)。就连其最基层的农村干部在打击地主、富农时也将猪鸡等物,煮起来少数人吃;瑞金红军医院就曾发现医官私自买药。中上层干部腐败现象则更加严重:一九三三年福建省宁化县雇工工会组织部长谢浪金贪污光洋三十多元、福建省军区特务营副政委黄裕湖与大队长黄士辉合伙贪污擦枪费和没收来的物资案刚被查处,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文书金华堂贪污公款、闽赣省黎川县儿童局书记马玉堂贪污儿童捐款案又被发现。一九三四年中央苏区开展检举揭发、惩治贪污浪费斗争,仅两个多月就从中央总务厅、财政部、劳动部、贸易总局等机关和中央造币厂、中央合作总社等企业及工农剧社、互济会查出贪污分子四十三人,其中造币厂会计科长凌全香一年内贪污二十一万多元、会计萧伦海贪污一千多元是第一大案,他们的贪污额几乎够一个师一年的经费。中央印刷厂会计科长杨其兹与军委印刷所会计科长路克勤每隔一天就到餐馆聚餐一次,每次吃掉二、三十多元,这在当时可算是超级豪华宴席,后查出杨其兹贪污十七万多元,路克勤贪污四十多元。中央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杀夫夺妇、并曾杀死一掉队军医,夺其金戒指,因苏区中央局任职的谢春山包庇而一度释放。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央大礼堂基建工程处处长左祥云因贪污被判死刑,三月二十五日“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亲自在于都县主持审判大会,刘仁祥、刘天浩、李其芳等贪污被判死刑,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熊仙璧被判监禁一年。

由此可见从地方苏维埃政权到苏维埃中央政府都存在严重的腐败行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王明所谓的“只有苏维埃政府是唯一的廉洁政府,这种廉洁政府是中国人民有史以来时时刻刻的希望出现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已经完全具备有现代国家的一切条件和成份,它完全有资格称作文明的人民共和国”(《王明言论选辑》)只是自欺欺人的无耻谰言。

九、小结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在苏俄的羽翼下孵化壮大起来的,是苏联对外输出革命,建立红色卫星国步骤在中国的具体实施。苏俄的这种阴谋在当时已为国人识破,一九二六年以章太炎、冯自由为首的“反赤救国大联合会”就致电苏俄驻北京大使加拉罕,抗议加拉罕在中国宣传赤化,“煽惑无知之青年,啖以金钱,授以利器,为虎作伥”,(一九二六年五月六日《申报》),章太炎说:“现在的共产党,我们可以直接称他俄党,借着俄人的势力,压迫我们中华民族,这是一件很可耻辱的事。我们应当反对藉俄人势力压迫中华民族的共产党”(一九二五年《醒狮周报》第五十八号)。中共领导的武装暴动是在工人阶级斗争理论指导下的农民暴动,一九二九年中共中央调查的赣南各县党员人数及社会成份统计表清楚地表明,在其党内工人只占百分之十左右,农民占到百分之七十,知识分子等其它阶层占百分之二十。即便如此,中共也顽固地认为工人阶级有凌驾其它阶级的种种特权,这种被马列主义精神控制的农民革命盲目提出反对一切帝国主义口号,“焚毁教堂、寺庙,撤毁铁路、电线”(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共湖北地方简史》),是太平天国革命和义和团运动的再次重演,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抗日的进行,给民族造成深重灾难,是一场应该全面否定的革命。

中共反对完全符合国情民意的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的“三民主义”,对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修改不平等条约,恢复中国在国际上自由平等之地位;实行普选制度;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绝对自由”(一九二三年《元旦宣言》)及土地制度改革的正确主张和不懈努力视若无睹,诋毁“三民主义”是“白色恐怖的旗帜”(王明《为什么不组织雇农工会》),鼓吹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以暴力方式推行土地制度改革,主张专制复辟,因而没有丝毫先进性,与当时中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完全相悖。中共在中苏边境战争中站在苏联一边,出卖祖国;在“九一八”事变后主张先推翻国民政府,后进行抗战;污蔑蒋光鼐、蔡廷锴率领的十九路军上海抗战不是国民党领导的,而是反动军阀为了升官发财和投降帝国主义。它在二、三十年代的所作所为已彻底站在了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的对立面,遭国人唾弃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苏维埃政府在辖区内外实行屠杀掠夺政策,推行激进的土地制度和商贸垄断经营,将广大农民捆绑在其集体农庄强制劳动,因而受到社会的普遍反对。毛泽东在其文集中至少三次提及红军每到一处遭受冷落,驻扎下来与当地群众关系不良,苏维埃政府同群众的关系十分不好的事实就是确凿证明。当时社会“糟得很”、“是杀人放火的过激行为”、“过激份子捣乱”、“土匪行径”的舆论是其最好旁证。苏维埃政权的残暴统治充分表明了马列主义理论上的谎谬及其实践中的反动性,所谓代表民众利益,解放民众困苦的革命行动变成残民虐民的恐怖行为,整个苏区成为那个时代最为黑暗的社会,人民陷入痛苦深渊。长期以来那段史实被掩盖,人们被歪曲宣教所蒙蔽,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至今仍戴着人民政权、“模范苏区”的炫眼光环。揭开那张伪装的面纱,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是我们知识阶层应尽的职责。让我们永远铭记苦难民族的创伤——牢记并反思那段恐怖历史——不是为了清算过去,而为了审视现在并憧憬未来。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黄花岗第7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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