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的司法机关都有自己的节奏。有人说那就像一台老旧的留声机,针头半天才划过一次声道,却能把曲子播放得天花乱坠。听的人似懂非懂,弹的人满脸严肃。一旦有外人起身问一句:“你们这是在演什么曲调?”常常会被一个眼神示意噤声。你也不知道他们是真没听懂,还是故意装糊涂。
在重庆涪陵区,有一个案件像歌剧一样反复折返,唱到今天还没完结。名字嘛,按官方称呼叫“付廷祥涉恶案”,可在最早版本,它只是一桩非法采矿和虚开发票的普通刑事指控。后来版本升级,曲调骤然高亢,牵连众多,被贴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签。再到后来,又改口称“恶势力”。
辗转之下,谁也没搞明白幕后编剧在想什么,只知道从七年刑期起步,一路可能要跨过更高门槛。上诉在这里成为一个关键节点:
本来你认为上诉能带来转机,没想到转来转去,越来越宽的指控。
而名堂也越来越热闹,重审中法官也几番易人,倒像是舞台上随时换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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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付廷祥被一审判了七年,原因大致是非法采矿和虚开发票。听上去像一份常规的经济类刑事案判决,大多数人也不会对“七年”有太多疑问。如果止步于此,或许这个案子就如同茶馆里匆匆上演的一出短段子,转瞬散场,各自回家吃饭。可是付廷祥起了念头:
我要上诉。
二审法院说:那好,发回重审,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乍听像是他捡到一个机会,可以重新翻盘。但意外往往从下一秒开始。上诉后的重审有时就像有人在夜晚窗口听见声音,于是点亮了灯,照见家里不只是有老鼠,还有大虫子。
等重审一开,指控内容忽然变得花团锦簇,比原先的两条罪名更多更杂,甚至盖上了“黑社会”那份惊人的盖子。后来这个盖子又被撤,换成“恶势力”。就像某位唱戏名角出场先咆哮一阵,再迅速改为一段柔婉唱段,让台下人迷迷糊糊,不知道是真换戏路了,还是只是给大家看个形式。
在法治常识里,很多人都习惯“上诉不加刑”。可这个案子像是在提醒你,有些地方的逻辑比烟花还绚烂:
你越要上诉,就越容易被贴更多标签。
期间律师们多次强调,侦查机关可能在上诉后开启了所谓“报复性”程序,翻箱倒柜找各种往事。付廷祥的企业曾经在地方上交了不少税,也做过公益,据说还解决了许多就业。可一旦牵扯到专项斗争,你是企业家还是劳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案子“唱大戏”才符合某些氛围。
这场戏如何唱?要看舞台上的角色配置。最初,重审时由申雪法官带队,后来他被撤换,再后来李信梅登场,正准备好两个庭前会议,又被换下去,最后是田凌法官上阵。不得不让人发问:
换法官这么勤快,是临时遇到啥困境,还是有人在后台直呼该换人了?
外头人说不清,只知道每换一次,审理步调都得重新调整。到后来,就有人感慨:台上莫非就留着一个麦克风,谁拎起它,谁就是主角。可剧本似乎是别人在写,演员本身也没多少自主权。
田凌法官此番主持大局,却遭遇另一轮质疑。因为付廷祥的弟弟付廷伟曾有过一桩寻衅滋事案,恰好也是这位田凌审理的,而那案子又被整合进付廷祥“涉黑”或“涉恶”的大背景。如此交织,让辩护律师连呼“有回避事由”,结果当然是没获采纳。换个角度,也可以当作一切尽在掌控——法官不会轻易失手,案件继续向前走就是了。
2
辩护律师周泽反复提到“帮凶”这个词,一次又一次地抛向对面。立刻就被法官喝令,要求把这句话记下来。律师要继续说时,又被要求停下。原本是你来我往的诉辩结构,却多次陷入这种顶牛局面。如果外界听了,会觉得像在看一幅谁也不肯退让的画。有人猜想,这场拉锯还将持续很久。
周泽的说法,背后不是随口一说。他列举了好几个细节。付廷祥的公司在行政诉讼中曾一度胜诉,但后来涪陵区法院又改判了。还有:
给付廷祥做过有利判决的法官被处分。
当地公安在二审发回后启动了更深入的侦查,找了许多当事人,直到把“涉黑”帽子戴到他头上。
周泽认为,这些迹象拼在一起,仿佛指向一个合力。他用“帮凶”来形容涪陵区法院和检察院,言下之意是:
你们顺着另一只手的思路在办案。
对于这一点,审判长相当抵触,多次示意不要再使用类似提法。可律师反而觉得,当事人权益被侵害,就应该当庭表达。于是,这段插曲成了庭审中的焦点。
法庭之上,另一幕让人印象深刻:两名被告人被法警硬生生抬进法庭。他们据说是拒绝配合审判,认为程序有瑕疵,也不愿在审讯椅上就位。结果法警上前:
把他们从门口一直抬到法庭中央,姿势并不雅观。
有人形容那场面就像在押解不听话的孩子,有人则觉得是被告人刻意闹场,法警也没办法。可更奇特的是,据说想旁听的家属和员工大多被挡在法院门外,理由是坐席不够。与此同时,一些街道办的人被招呼进来“占位置”。如果不仔细看,仿佛是聚到一块儿听政令宣讲,跟这案子的实质关系不大。如此公开开庭,让许多人感到某种颇具张力的效果。
周泽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曾努力让更多人进来旁听,但失败了。门外人挤不进,门内座位却还有空着。一些旁听位置被个别单位人员坐了,听到一半,这些人甚至表示搞不懂案子:
只是被通知“要来”。
有些事情,外界听来觉得难理喻,又确实在那个地方发生了。所有过程照旧走程序,但当事人会否发出某种情绪反应,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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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程序,大概还是要回到罪名的改动。检方从最初的非法采矿和虚开发票一路跨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再后来又将黑社会指控撤掉,变成“恶势力”。有律师调侃,这就像拿着一幅画先给你泼上一层黑漆,再清理掉一部分说其实只是灰色,然后看看还不够,再往里添几笔别的颜色。
各次变更起诉中,对人数、涉案金额、作案手段的表述都作了调适。最后一次变动是在2024年9月,正式放弃“黑社会”这顶帽子,毕竟:
要凑够黑社会组织的法定要件有点吃力。
这一进一退,不禁让人想:当初为何冲得那么猛?后来为何又收缩?实务上解释说是侦查深入,证据发生变化,可看客们心里到底怎么琢磨,就很难说了。
有评论者指出,这种把罪名一再升级再降级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不罕见,尤其当某种专项行动在全国风行时,往往会有办案人员希望借此立典型。毕竟,“涉黑”比“涉恶”分量更重,更能显示战果:
若后来证据乏力或上级调查有异议,又会把黑社会改回普通恶势力。
付廷祥案正好被扔在这风口。上诉之举本来应该是一次纠错机会,却成了激发侦查机关再度下猛药的导火索。从某种角度讲,这是一个值得所有做辩护或研究法治的人细细品味的过程:当事人以为自己抱住了法律赋予的救济武器,转头却发现这武器带来了另一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