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愤怒:中共自己选择的斡旋人 为何还审判? 更新版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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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愤怒:中共自己选择的斡旋人 为何还审判? 更新版 —高瑜愤怒:王军涛陈子明是中共自己选择的斡旋人 为何还审判?

在失踪14个日夜之后,人们从中国官方媒体上获得了高瑜的讯息。对于高瑜这一名字,关注中国政治新闻的人可能都不陌生。作为曾因“泄露国家机密罪”入狱的新闻人,高瑜再次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中国官方消息显示,高瑜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北京警方拘捕,这与她20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的罪名如出一辙。据悉,高瑜被她的认同者们称为“中国民间寻求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的一面旗帜”。不过,她此次泄密行为也被媒体同行认为很难理解,这既不符合惯常的操作手法,也会使提供给她消息的人陷入相当难堪的地步。

高瑜,1944年生于中国重庆,毕业于人民大学语文系。在中国人民大学读书的时候,高瑜是“天安门母亲”丁子霖的学生。1980年调到中国新闻社专稿部,开始了她的记者生涯。此时的高瑜主要任务是采写专访,先是采访文化和学术名流,之后逐渐转向采访政治人物,并开始撰写时政分析文章。据称,她曾采访过陆定一、严慰冰夫妇以及万里、方毅、谷牧等中共元老。

“一进宫”缘于“六四”

1989年,高瑜开始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同年6月3日,因介入学运支持学生被被捕,次年8月29日获释。谈及高瑜就不能不谈当年改革派经济理论刊物《经济学周报》。1982年1月4日创刊、1989年因积极报道“八九民运”停刊的《经济学周报》,可谓“人才辈出”,高瑜的同事中就包括被中共指控为“六四黑手”的政治异见者陈子明、“八九学运”领袖王军涛罗瑞卿大将的女儿罗点点等。

陈子明的回忆文章显示,加盟《经济学周报》后,除积极邀请一些改革派发表专稿外,如在“六四”期间赞同赵紫阳主张的人民日报社原社长胡绩伟专稿《树立民主的权威》、《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必须同步》;“右派”诗人邵燕祥的《中国需要皇帝吗?》、《为新权威主义补充几条证据》等,高瑜自己还撰写了大量文章,包括《新权威主义是“精灵”还是“老鼠”?》、《严家其与温元凯关于时局的对话》等。

其中,高瑜采写“严温对话”被认为是《经济学周报》被停刊的直接原因。1989年6月30日,时任北京市长陈希同在《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中点名批判称:“北京《经济学周报》发表了同赵紫阳原秘书鲍彤联系密切的严家其与另一个人关于时局的对话……就是为掩盖赵紫阳的错误、保住他的权力地位、以便更加肆无忌惮地推行资产阶级自由化制造舆论。”

“六四”发生一年之后,高瑜从秦城监狱获释的时候,大部分被抓的知识分子已经获释;在她之后,中共又释放了刘晓波等一批知识分子。而高瑜在《经济学周报》的同事陈子明和王军涛则面临审判,高瑜开始陆续向海外和香港报道陈子明、王军涛等案情进展。高瑜曾撰文称,1991年初庭审达到高峰时,“我对陈子明、王军涛法庭上对‘八九民运’的辩护都有全面而详尽的报道。”高瑜在她《不能因为他们对国家对社会负责任而审判他们——北京审判陈子明王军涛内幕》的文章中高呼:“王军涛、陈子明是中共当局自己选择的斡旋人,现在却要将他们送上审判台,这究竟是为什么?王军涛、陈子明是中国十年改革涌现出来的优秀、杰出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们正在中国现代化事业上起着积极的、不可代替的作用。不能因为他们优秀而扼杀他们,不能因为他能起到别人所起不了的作用而扼杀他们,更不能因为他们讲理性,对国家对社会负责任而扼杀他们。”

“再进宫”皆因涉密

1993年10月2日,高瑜再次被捕。1994年11月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至于高瑜所涉何秘,官方和高瑜本人都未曾透露,外间的普遍说法是,高瑜给境外媒体《镜报》(阿波罗网编者注:亲共港媒,香港红顶商人徐四民奉中共之命所办)撰稿。1994年和1996年,高瑜曾获两次“保外就医”,时间跨度超过一年。1999年2月15日,高瑜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据悉,1999年保外就医后,高瑜即开始重操旧业,随后的4年间,高瑜为海外中文媒体提供了大量涉及中国政治、经济及社会动向的文章。在“异议阵营”当中,年过七旬的高瑜非常活跃,她不仅每天上推特(Twitter)上发消息,还常常撰文揭露所谓的高层黑幕。此前,高瑜曾提前一个半月披露将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而习*近*平将亲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任副组长的消息。而高瑜Twitter上最后一条信息则是附图的江泽民现身扬州半马拉松现场。当然,她所透露的消息亦有更多最后被证子虚乌有。

据称,被带走的前一天,即4月23日,高瑜还曾同德国之声通过电邮,提供了有关中国前总书记胡耀邦的纪念文章《党性vs人性》之上篇,并承诺涉及时局的下篇将在26日供稿,高瑜在文中写道:中国至今不是一个正常国家,主要是国家责任在大平反之后戛然而止。而现在看来,她的下篇也要就此戛然而止了。

此番,高瑜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如坐实,将是她第二次以泄密罪入狱。据大陆官方通报,2014年4月24日,高瑜被北京警方逮捕,称其在2013年8月通过他人获得了一份中央机密文件的复印件后,将内容逐字录入成电子版保存,随后将该电子版通过互联网提供给某境外网站负责人,该网站将文件进行了全文刊登。而高瑜亦在中国官方的电视镜头中自称“认罪”。

据查,中共当局指高瑜泄密的文件,外界普遍认为是在2013年8月被公开的中共《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9号文件,亦即网上俗称的“七不讲”:普世价值不要讲、新闻自由不要讲、公民社会不要讲、公民权利不要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不要讲、权贵资产阶级不要讲、司法独立不要讲)。据悉,该文件在中共内部仅下发到地市师级以上干部,在中共内部属于机密文件范畴。这也是为什么中共能够高调拘捕高瑜,而高瑜亦在镜头中认罪的原因。

5月4日,中国官方公布消息,广东近日破获一起由境外间谍机关通过网络勾联策反境内人员、窃取中国军事秘密的案件,案犯李某因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或许将是高瑜接下来的命运的写照,当然在量刑上会有差异。此外,不同的是,已70岁高龄的高瑜,或许还会像之前一样更容易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据悉,中共相关部门一直对高瑜采取监控,但只要她不过“红线”就不会去“打搅”她,因此高瑜近些年来跟外界的沟通并未受到干涉,其稿件也源源不断地发表出来。可能高瑜误判了官方对她的态度,尤其是近一年多来,经常发表一些观点激烈的文章,甚至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在高瑜此次出事后,有业内人士评价认为,很难想象高瑜能把获取的内部文件原封不动地提供给外界,并刊登出来。且不说她的确涉嫌泄露机密罪,这也不是通常的媒体人士的正常做法,也给提供她文件的人带来巨大麻烦,乃至灾难。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阿波罗网记者王笃若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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